如何看待格力起诉物业办?

格力,作为国内知名的老字号品牌,相信很多人都深有体会,每家每户都应该有格力的电器。在这次关于商标注册的事件中,格力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

这一事件主要是由于申请人徐长民认为,格力作为国内知名企业,注册现有的类似商标,不仅缺乏格力作为大企业的诚信,而且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其造成了损失。因此,徐长民申请宣告格力的商标无效。格力电器认为,格力作为中国知名的老字号品牌,有自己的品牌魅力。格力手机只是格力手机领域的延伸。争议商标也是格力创造的,商标上也有格力的logo。不存在恶意注册这种情况。因此,格力电器请求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双方的商标非常相似。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商标近似可能会混淆消费者,影响其体验。而且,许昌民确实在格力申请商标之前就注册了该商标,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争议商标进行了裁决?格力彩色世界?宣布无效。

格力电器在收到其商标被宣告无效的消息后,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不合理,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定。格力电器认为,双方争议商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解,且格力作为老品牌,其商标含义存在明显差异。

在格力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案的基础上,法院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有误,决定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格力商标无效的裁定。在这场诉讼中,格力赢了。其实在市场竞争中,大家和平竞争,共同进步,互利共赢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