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内部结构

一.办公室

负责内部机构的高效运作;负责领导成员之间以及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负责宣传和文秘工作;负责接待工作;负责信访稳定和政策研究;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发放;负责档案、机要、机密和历史记录;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应诉等法律工作;负责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的建设;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值班、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外事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人事劳动局

负责党建和人事组织工作;负责目标责任制考核、人员考核;负责人力资源市场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培训和就业;负责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和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统战工作;负责人员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负责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管理;监督管理辖区内用人单位用工,办理人事劳动争议仲裁,组织人事信访等相关事宜;负责三方面的人事管理;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财政局

负责编制年度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高新区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财政资金的监管;负责融资。负责财政收支预算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负责辖区内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规划,制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税规划;负责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指导和管理农业税的征收;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土地储备、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四,经济发展局

负责监测分析经济运行形势,研究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指导经济组织的发展;负责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等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负责区内投资项目、产品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审批;研究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指导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负责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管理和粮食流通管理;负责经济社会发展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

动词 (verb的缩写)中国招商

负责招商引资;负责项目演示、包装和推广;负责专业投资团队的管理。负责指导区内企业利用外资;收集、整理、分析、发布投资信息,做好投资项目和奖金的中介嫁接工作;负责宣传推广开发区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负责企业家协会的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咨询服务、项目建设、就业等工作。

不及物动词国土资源建设局

负责土地管理、土地储备管理、城市建设、市政设施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和拆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负责开发区矿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负责勘测和划界;负责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工作;协调气象、地震、人防、城建和国资工作;负责处理因土地、建设、环保、城管等引发的信访案件;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信访维稳、计划生育等工作。

七。社会事务局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民政、民族宗教、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工作。负责研究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处理因教育、计生、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引发的信访案件;负责社区和农村建设、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体育事业的管理;负责老龄、政法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社区建设。

八。审计局

负责全区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各种经济活动审计等审计监督工作;组织实施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负责信访事项的审核;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项目申报、项目建设、党员教育、信访维稳和计生工作。

九、行政执法部门

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处罚权,以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负责户外广告管理。负责日常巡逻检查;负责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因执法引发的信访案件;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城管拆迁等工作。

X.项目管理中心

负责协调区内项目开工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汽、通讯等服务;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和调度。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勘测划界、稳定信访等工作。

XI。投融资管理中心

负责向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提交政府建设项目和资金投资计划,由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组织审查论证,经市政府投融资管理决策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批准的政府投融资平衡计划,办理政府项目投融资业务,统一对外融资,及时拨付资金,监督资金运作。负责收集不同来源的还款资金,建立稳定的还款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在高新区管委会授权范围内从事国有资产和产权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和高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负责科技项目的筛选和引进;负责孵化企业的管理和服务;负责科技城的招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信息收集处理和技术市场运作;负责中心内相关企业和单位的信访案件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科技人才引进、科技成果申报、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和物业管理等工作。

十三。送审咨询中心

负责项目单位开工前各项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代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办理招商引资和项目报建手续;接受并代表项目单位对服务质量的投诉。负责为客户提供临时服务;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十四。投资促进中心

承办专业招商工作,落实招商任务;负责为客户提供信息,做好网络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招商活动;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项目建设和项目审批。

十五、新区街道管理中心

履行基层单位所有职能,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责居委会和基层队伍建设;负责居民拆迁安置、土地清理和清查;负责社会稳定;负责劳动力的就业;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新区的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城市管理、招商引资、拆迁、安全生产、防汛抗旱、综合执法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务。

十六。东区管理中心

履行基层单位所有职能,负责规划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所属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土地征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负责社会稳定;负责协调与当地办事处和驻村的关系;负责城市管理。负责小组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计划生育、防汛抗旱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