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管辖权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对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规定?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别注意:“法律另有规定”是指实体法中列为刑事案件,但程序法中规定不需要侦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就是这样。二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或者部门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这种情况包括:
(1)人民检察院依法管辖的自侦案件;
(二)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立案侦查的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三)军队内部由军事保卫部门依法立案侦查的案件;
(四)依法被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跨地区系列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也可以由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立案侦查。旅客列车上的刑事案件,由负责旅客列车乘务的公安机关铁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刑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第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二款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规则》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特别注意: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如下:
(1)贪污贿赂案件。* * *有12收费。
(二)国家工作人员渎职案件。修改后的刑法将渎职罪的主体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共有34个罪名。涉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徇私舞弊不征收、少缴税款案件由检察院侦查。
(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件;非法搜查案;刑讯逼供案件;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的案件;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四)其他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刑事案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是上述三类刑事案件以外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公安机关在侦查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时,应当将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上述情形,涉嫌主犯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牵头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涉嫌主犯犯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由人民检察院牵头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
刑法关于刑事案件管辖的第三条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知处理情况;
(二)被害人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1.被告知后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案件等。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重婚案件;
(3)遗弃案例;
(四)妨碍通信自由的案件;
(五)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
(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八)刑法分则第四编、第五编规定的可以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特别注意: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可以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3、第三类自诉案件有以下限制性条件:
(1)被害人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
(2)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被告人的行为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或者财产权;
(4)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4.伪证罪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不直接由人民法院审判。
二。刑事立案属地管辖的确定,依据的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关于刑事案件分级管辖和属地管辖的以下规定:
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合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发生的地点,包括实施犯罪的地点和与犯罪有关的地点,如预备地点、起点地点、经过地点和终点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的,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的地点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客体被侵害地、犯罪所得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和出售地。
住所包括住所和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刑事案件管辖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2.第十六条利用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所在地、网站创办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及其管理人所在地、犯罪分子和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可以由公安机关管辖。
3.第十七条行驶中的车辆上的刑事案件,由车辆最先停靠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车辆始发地、途经地和到达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管辖。
第十八条几个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由最先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三。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申请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董事长。
申请项目:
请求你院将本案移送申请人所在地xxxx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事实和理由:
第一,本案不应该是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二、本案买卖合同纠纷由申请人所在地xxxx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你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XX人民法院审理。以上已经充分论述了本案应该是买卖合同纠纷。在汽车买卖过程中,xx公司从申请人住所地提车,合同履行地无疑是申请人住所地——xxxX,申请人住所地也在xxX。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规定本案的合同纠纷,无论是由申请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是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均由xxxx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你院依法将本案移送xxxxx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人:xxxxx
200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