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的十三五规划是什么?
——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主要经济指标均衡协调,发展空间格局优化,投资效率和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迈向中高端水平,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不断壮大,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显著提升。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加快。农业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步入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型国家行列。
——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就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大幅提高。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提高。在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已经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理念得到广泛弘扬,善良、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显著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中国文化的影响力继续扩大。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已经兴起。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能源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消耗和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
——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本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民主更加完善,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人权得到有效保障,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现代军事体系得到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
(2)提高发展观。实现“十三五”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培育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享受的发展理念。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必须把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不断推进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各方面创新,使创新贯穿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协调是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着力推进城乡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注重在增强硬实力的同时增强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绿色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现。我们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开放是一个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要顺应中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平衡进出口,进口和出口并重,招商引资和吸引技术和智慧,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中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主体。
* * *享受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加有效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获得更多发展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享受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这一变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统一思想,协调行动,深化改革,开拓进取,推动我国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三,坚持创新发展,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在日益激烈的国际发展竞争和中国发展动力转换的形势下,我们必须以创新为重点,形成推动创新的制度框架,塑造更多由创新驱动的引领性发展,充分发挥先发优势。
(一)培育发展新动力。优化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要素配置,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加快转换发展动力。
发挥消费对增长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扩大居民消费,引导消费向智能、绿色、健康、安全方向转变,推动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的消费结构升级。推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
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功能,创新融资方式,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创新公共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充分发挥出口的促增长作用,加强对外投资和扩大出口一体化,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实施优进优出战略,推进产能和装备制造国际合作,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打造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新优势,提高我国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2)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以新的发展空间培育新的发展动力,以新的发展动力开辟新的发展空间。
拓展区域发展空间。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导向,形成以沿江沿海经济带为主导的纵横经济轴带。发挥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发展,形成东北、中原、长江中游、成渝、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一批中心城市,强化区域服务功能。支持绿色城市、智慧城市、森林城市和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重点区域一体化发展,培育壮大一批重点经济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开拓农村发展的广阔空间。
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支持节能环保、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推广新的孵化模式,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和产业投资,深化创业板和新三板改革。
拓展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实施重大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完善水利、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通用航空、管道、邮政等基础设施网络。完善能源安全储备体系。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防洪防涝设施建设。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和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拓展网络经济的空间。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物联网技术和应用,发展共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提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推动产业组织、商业模式、供应链、物流链创新,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
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推进高水平特色大学和科研院所建设,鼓励企业开展基础前沿创新研究,重视颠覆性技术创新。实施一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在重大创新领域设立一批国家实验室。积极提出并牵头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完善国家科技决策咨询体系。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重点支持关系发展全局的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究,加快突破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针对瓶颈,制定系统的技术解决方案。
强化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托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完善企业R&D加计扣除政策,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范围,促进设备更新和新技术应用。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推进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建立从实验研究到中试生产全过程的科技创新融资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构建包容性创新支持政策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和税收优惠力度。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财产和技术路线控制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份额,鼓励人才发扬奉献精神。
(4)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农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挥其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龙头作用。努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推进粮经农林牧渔统筹,种植、养殖、加工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走产量高、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土地改良、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粮食(14.33,0.18,1.27%)等主要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推进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发展农业多种功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推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现代种业,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继续增加农业投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收储制度。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和市场建设。
(5)构建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实施“中国制造2025”。引导制造业向精细分工、紧密合作方向发展,推动信息技术向市场、设计、生产等环节渗透,促进生产方式向柔性化、智能化、精密化转变。
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支持企业瞄准国际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和环保水平。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经济手段和法治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挥产业政策引导和促进竞争功能,更好发挥国家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培育一批战略性产业。
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构建新型制造体系,推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74.300,-0.72,-0.96%)、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发展。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化转变,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优质化转变,推动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大力发展旅游业。
(六)构建新的发展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产权制度、投融资制度、分配制度和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我们将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引导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目标。
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经营模式、增强盈利能力行动。限制政府干预企业决策,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完善公平竞争的政策和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深化市场配置要素改革,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之间有序流动。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全国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税种科学、结构优化、法律健全、公平规范、征管高效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强化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考虑税收性质,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系。完善优先使用创新产品和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完善商业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合理分工、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银行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和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的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和债券发行交易制度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发展适应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推动高收益债券和股票债券相结合。推进汇率和利率市场化,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加快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加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加强统筹协调,改革完善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的金融监管框架,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和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有效运用和开发金融风险管理工具。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七)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按照总量调节和定向政策相结合、短期和中期相结合、国内国际统筹、改革发展相协调的要求,完善宏观调控,采取相机调控和精准调控措施,适时预调微调,更加注重扩大就业、稳定物价、调整结构、提高效益、防控风险和保护环境。
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和总体供求格局实施宏观调控,稳定政策基调,增强预见性和透明度,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针对性和准确性。完善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的政策体系,协调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和价格政策,增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性。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电信等领域竞争性环节价格。
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以可控的方式和节奏积极释放风险,着力提升财政、金融、能源、矿产资源、水资源、粮食、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