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没有监控放射源,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可以要求赔偿吗?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确定,这个病和你的放射性工作有关。(即使无关,也可以申请赔偿,因为工作时职业防护不到位,人身健康受到威胁,国家对放射性工作有明确规定。这里有一个前提。你要搞清楚你公司的放射源的剂量和防护措施,看是否超过辐射防护标准。可以用仪器重新检验,收集证据。)
首先找到公司所在地区的劳动争议调解,要求调解或仲裁。
调解或仲裁不成的,准备起诉材料。
准备材料:
1.证明他在2002年到2008年从事过放射性工作。
2.准备在无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移动放射源装置的次数和时间的鉴定物证。
3、权威机构出具的工作环境剂量当量值,看是否超过防护标准。
以上是个人建议,具体事宜,还是咨询专业人士,比如劳保局,环保局,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