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技局的主要职责

成都市科技局(市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

(二)牵头制定全市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全市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社会发展的科技规划,并组织实施;率先推动生物医学科技发展。

(三)负责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负的

负责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应用示范;制定全市各类科技园区、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平台等科技创新基地和创新服务载体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制市本级科技应用与发展经费、科学事业费等科技专项经费的预决算并监督其使用;组织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强科技和金融服务工作的政策措施;牵头制定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风险投资体系建设。

(五)制定科技促进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

(六)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研究提出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高等学校和科研成果转化的政策建议。

(七)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和技术市场管理,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八)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制定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负责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九)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和科学技术宣传;负责科技评价管理和科技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提出相关建议。

(十)组织与外国和港、澳、台地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引进科技创新;指导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科技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