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费用标准
1.上诉案件的诉讼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的二审案件的诉讼费收费标准是按照上诉金额交纳诉讼费,一审、二审案件的诉讼费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诉讼费收费办法》计算。
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按以下标准缴纳:
(一)财产案件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款分期累计支付;
1,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超过10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3、654.38+万元以上至20万元,按2%计;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次缴纳;
5、超过50万元至654.38+0万元的部分,按654.38+0%支付;
6、超过654.38+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次缴纳;
8、超过500万元至654.38+00万元部分,据实缴纳;
9、超过1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按次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按付。
(2)非财产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离婚案件每件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
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案件,每案500元缴纳1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再追加赔付;超过5万元至654.38+万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超过65438+万元的部分按。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缴纳50元至100元。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无争议金额或价格的,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款,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5)行政案件按以下标准支付: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各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支付标准。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二条
原告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提起反诉的当事人应当在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案件受理费。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在向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间未预缴诉讼费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缴。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缴。
二、民事上诉状怎么写?
(1)第一部分应按顺序规定下列项目:
1.题目是《缺席判决上诉》。
2.当事人基本情况:先确定上诉人,后确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要特别注意一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比如“上诉人(一审被告)”和“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判决或裁定。如“上诉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月×日×月×日×月×日×日×月×日×日×月×日的民事判决(或裁定)
(2)在请求和理由部分,应先写好上诉的诉讼请求,再说明上诉理由。诉讼请求要清晰、概括、简洁,让人一目了然。上诉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来论证上诉请求的,所以要充分有力,切中要害。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一个方面阐述上诉理由。首先要分析论证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是否有重要事实遗漏,用于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第二,分析原审对案件的定性是否正确,适用法律是否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的审理是否存在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决正确的情况。
(3)末尾应写明“本函”和“××××人民法院”字样,并由上诉人在右下角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件中载明下列事项:
1,xx份上诉。
2、书证、物证xx件。
日常生活中,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无效判决或裁定不满意,可以上诉,但规定了上诉费,上诉费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