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食药大队的职能和权限
公安局食药大队履行下列职责:
1,查办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2.承担中央、省、市、公安部、省公安厅交办的重大涉假案件的查处工作,
3.组织协调本市跨区域案件查办和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打假工作长效机制。
4、协调配合工商、卫生、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等职能。
权限: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主要负责侦查食品(含酒类)、烟草、药品(含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农产品、环境污染类犯罪。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问题,严格执行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法律法规,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相关的公安行政处罚权。
扩大对信息、食品和药品犯罪集团调查大队的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食药环”工作涉及面广,关乎民生。我们应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和环境的安全。
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认真学习食品药品环案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安全;
三是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合作的工作机制。要落实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牧、环境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合作意识,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能;
第四,加强队伍管理,确保队伍安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五个严禁”、“三项纪律”等警令禁令,确保队伍不出问题。
百度百科-缉毒警察
百度百科-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支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