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内容包括许可证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发证部门、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的内容应当载明编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备案部门、备案日期等事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原发证部门提交《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
法律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第七条医疗器械产品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医疗器械强制性行业标准。
第八条国家制定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政策,将创新作为发展重点,优先考虑创新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支持创新医疗器械的临床推广和使用,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医疗器械产业规划和引导政策。
第九条国家完善医疗器械创新体系,支持医疗器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并在科技项目、融资、信贷、招标采购、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企业设立或联合设立研究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器械研究创新,加强医疗器械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医疗器械自主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