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是谁的?

乔丹是谁?我相信在中国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是迈克尔·乔丹,这位“美国飞人”,伟大的篮球明星,公牛队的23号。

中国的乔丹应该是谁的?它应该属于“美国飞人”迈克尔·乔丹吗?

这个问题在昨天之前还没有最终确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8日的判决把这个问题彻底说清楚了。

根据判决,“美国空中飞人”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有权以中文“乔丹”命名。经过四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官司,迈克尔·乔丹终于等到了他期待的结果。

坦白说,当你听到“乔丹体育”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反应是不是会联想到公牛队的23号,神一般的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但实际上,乔丹本人并没有授权公司使用他的名字。

虽然最高法没有认定拼音“乔丹”和“乔丹”损害了乔丹的姓名权,但乔丹已经很高兴了。他宣称“最高人民法院承认我保护自己姓名的权利”。重点是,现在全中国的人都知道乔丹体育和他没关系。

“乔丹”并非孤例,此前国内司法实践中也未明确此类争议。最高法的这一判决,相信对于统一此类案件的判决标准具有示范作用,对于类似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是一个重要的信号。

事实上,“傍名牌”之风在国内盛行,很多企业也在打擦边球。这个案例也警示我们,品牌建设没有捷径可走,靠“名牌”可能一时盈利,但会损害企业的信誉和长远发展。

根据“乔丹体育”公司的声明,被撤销的“乔丹”商标并不在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内,而是在周边业务,如游泳池、果汁饮料等。也就是说,以后你仍然可以在商场买到“乔丹”的衣服和鞋子,但是永远买不到乔丹牌的果汁和啤酒。问题是乔丹体育从来不卖这些东西。

“乔丹”商标之争还没有结束。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