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和婚后加名如何收税

法律主观性: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加产,视为一方自愿赠与产权,已办理变更登记的房屋归夫妻双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生效。所以婚前买房,婚后加一方配偶名字,从不动产变更登记时起生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全部财产中指定的赠与财产归夫妻所有。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法律客观性: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依法应当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