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时,我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出示实物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专利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例如电子申请形式)办理。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受样品、样本或模型。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或非电子申请方式,或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通讯方式直接或间接产生打印、打字或手写文件办理的各类手续,均视为未备案,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申请人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描述,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实现为准;必要时应附附图。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对于依赖遗传资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不能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二十七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表明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