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分级培养
以下为全文: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和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发改高技[2020]1409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委)、财政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六个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六个确保”任务,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入,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引擎作用,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一般要求
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和重大投资项目,强化要素保障,推进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合作,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聚焦重点行业。着力弘扬优势、补齐短板和强弱项,加快适应、引领和创造新需求,促进重点行业形成规模效应。
——打造集聚发展高地。发挥产业集群要素资源集中、产业协同高效、产业生态完整等优势,用好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推动形成新的区域增长极。
——增强要素支撑能力。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引导人才、用地、用能的合理配置和有效聚集。
——优化投资服务环境。通过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创新投资模式,畅通供需对接渠道,释放市场活力和投资潜力。
第二,重点投资重点行业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质增效。加大5G建设投入,加快5G商用发展步伐,优先向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基站,研究推动将5G基站纳入商业建筑和住宅建筑建设规范。加快基础材料、关键芯片、高端元器件、新型显示器件、关键软件等核心技术研究,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稳步推进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的集成创新和集成应用。加快建设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围绕智慧广电、媒体融合、5G广播、智慧水利、智慧港口、智慧物流、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智慧家政、智慧旅游、在线消费、在线教育、医疗卫生等具有巨大增长潜力的新兴方向,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推动中小企业“用数字赋能智慧”,培育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实施数字农村发展战略,加快补齐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数字农村产业体系建设,鼓励开发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的信息产品和应用,发展农村互联网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农产品出村进城“互联网+”工程,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建设,加快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广电总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加快生物产业创新发展步伐。加快实施创新疫苗、体外诊断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等重大产业项目和工程,鼓励疫苗品种和工艺升级。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加大生物安全和应急响应投入,加强国家生物制品检验验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建设遗传细胞和遗传育种技术研发中心、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和生物制药技术创新中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改革和完善中药审批机制,促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产业发展。实施生物技术惠民工程,为自主创新的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创造市场。(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医药局、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3)加快高端装备制造业补短板。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和医疗专用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端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机、高端医疗器械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和智能建造试点示范。研究推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农业生产专用传感器、智能装备、自动化系统和管理平台,建设一批创新中心、示范基地和试点县。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互联网+”协同制造示范工厂,建立高标准工业互联网平台。(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加快壮大新材料产业。围绕保障大飞机、微电子制造、深海采矿等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加快推进光刻胶、高纯靶材、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材料、高强高导耐热材料、耐腐蚀材料、大尺寸硅片、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的突破。实施新材料创新发展行动计划,提高稀土、钒钛、钨钼、锂、铷铯、石墨等特种资源开采、冶炼和深加工技术水平,加快拓展石墨烯和纳米材料在光电子、航空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应用。(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五)加快新能源产业跨越式发展。聚焦新能源装备制造“卡脖子”问题,加快主轴承、IGBT、控制系统、高压DC海底电缆等核心技术部件研发。加快突破风、水、先进燃料电池、高效储能、海洋能发电等新能源电力技术瓶颈,建设智能电网、微电网、分布式能源、新能源储存、制氢加氢设施、燃料电池系统等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先进燃煤发电、核能、非常规油气勘探开发等基础设施网络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开展能源综合服务,促进源、网、载、储协调互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能源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六)加快建设智能化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开展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综合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大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智能汽车在特定场景的应用和产业化。支持建设一批自动驾驶运营大数据中心。为支撑智能汽车的应用,提高行为的切入点,应构建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的一体化感知系统,构建基于CIM的融合城市动静态数据的“车城网”平台,促进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的协同发展。(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七)加快节能环保产业试点示范。实施城市绿色发展综合示范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城市更新与城市旧居住区改造相结合,开展城市生态环境整治、居住区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和相关设施升级改造,推广节水利益共享等典型合同节水管理模式,鼓励合同节水管理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促进节水服务业发展。开展* * *物流集装化系统示范,实现仓储物流标准化周转箱高效回收。组织多式联运示范项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推进农业生产环境自动监控和生产过程智能管理。在特大城市试点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的生态环境治理新体系。探索综合环境治理信托、生态环境导向发展(EOD)模式等环境治理模式创新,提升环境治理服务水平,促进环保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节能节水环保装备产业和海水淡化产业的培育,加快先进技术和装备的示范推广。实施绿色消费示范,鼓励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酒店、绿色电子商务等绿色流通主体加快发展。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加快智能建筑与建筑工业化协调发展,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能耗、物耗、水耗。(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加快数字创意产业融合发展。鼓励数字创意产业与制造业、文化教育、旅游体育、健康养老、智慧农业等领域融合发展,激发市场消费活力。建设一批数字创意产业集群,加强数字内容供给和技术设备研发平台,建设高水平直播和短视频基地、一流的电子竞技中心和高度沉浸式产品体验展示中心,提供VR旅游、AR营销、数字博物馆、创意设计、智慧广电、智慧体育等多元化消费体验。发展高清电视、超高清电视、5G高科技视频,发挥网络视听平台和产业园区作用,连接内容生产传播价值链和电子信息设备产业链,链接线上线下文化娱乐和综合信息消费,构建新时代视听全产业链市场发展格局。(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三,打造产业集聚发展新高地
(九)进一步推动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构建产业集群梯级发展体系,培育建设10个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100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引导和储备1000个各具特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系统,形成分工明确、相互衔接的发展格局。适时启动新一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培育一些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科技、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支持产业集群建设、龙头企业培育、关键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项目。(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0)增强产业集群的创新引领力。启动实施提高产业集群创新能力项目。充分发挥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创新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壮大。依托集群内优势,产学研单位将共建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计量测试中心、质检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标准创新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一批创新平台,承接重点领域产业转移平台。推动产业链骨干企业建设产业集群协同创新中心和产业研究院。(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一)推进产城深度融合。启动实施产城融合产业集群示范工程。以产业集群建设推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创新引领、要素富集、空间集约、宜居宜商的产业生态综合体。加快产业集聚区交通、物流、生态环保、水利等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推进产业集聚区资源环境设施建设、能源资源智能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处理。探索“核心承载区管理机构+投资建设公司+专业运营公司”的建设新模式,推动核心承载区加快向企业综合服务、产业链资源整合、价值再创造的平台转型。推动符合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通过市场化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证监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2)着力打造产业集群应用场景。启动实施产业集群应用场景建设工程。聚焦5G、人工智能、车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在具备条件的集群内牵头建设一批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定期发布特定市场主体应用场景项目清单,选择一批新兴行业应用场景进行示范推广,并给予应用方一定支持。鼓励集群内企业发展定制化应用场景的“产品+服务”模式,创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广应用方式和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扩大国内产业周期。(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知识产权局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三)提高产业集群服务能力。实施产业集群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科研机构,建设一批专业化的产业集群促进机构。推进国家标准参考数据系统建设。建设产业集群创新和公共服务综合体,加强R&D和设计、计量测试、标准认证、中试验证、检验检测、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创新转化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打造集技术转移、产业加速、孵化转化为一体的高质量产业空间。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互联网领域培育一批解决方案提供商。支持有条件的集群聚焦新兴应用,开展5G、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科院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第四,增强资金保障能力
(十四)加强政府资金引导。用好各级各类政府资金、风险投资和政府资助的产业投资基金,创新政府资金支持方式,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的投资牵引作用。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基金计划,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以保障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为重点,鼓励建立中小企业信用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五)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服务,完善内部考核和风险控制机制。鼓励银行探索建立新兴产业金融服务中心或事业部。促进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保险等中长期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机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分类指引,优化发行上市制度,加大科技创新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债券发行。支持风险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责任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六)促进市场主体投资。依托国有企业主体优势,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布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各类所有制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各类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建设项目。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合作,促进大中小企业发展。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外商投资限制,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等。)
动词 (verb的缩写)优化投资服务环境
(十七)深化“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全力推进重大项目“物流、资金、人员、政策”。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简化整合项目建设程序,深化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全程网上运行。全面梳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实行“一网办理”。(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快要素市场配置。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筹土地、水、能源、环保等资源配置,优先保障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重大项目和工程需求。加强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鼓励地方政府盘活利用现有土地。(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商务部等。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九)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建立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新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加监管”,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宣传引导,通过“线上线下”的行业投资洽谈会、优质项目评选赛、政银企对接会、高端论坛等形式,加强交流合作。,增强企业投资意愿,激发社会投资的创新动力和发展活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敢投资、肯投资、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