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属于专利管理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管理政策和制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
(2)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制定并组织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指导商标和专利执法,指导地方知识产权纠纷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解。
(三)负责推广运用知识产权。制定知识产权运用和监管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和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和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集成电路商标注册、专利审查和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和无效宣告等行政裁定。制定统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民利民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
扩展数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有以下内设机构(副局级):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工作。组织知识产权宣传,承担重要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2)法律部。协调提出知识产权国际条约起草、修订和知识产权对外谈判的方案。提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制定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授权判定标准的审查政策,并组织实施申请、受理和授权。组织普法宣传工作。
(3)战略规划部。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政策措施。组织知识产权风险的预测和预警。
制定全国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审查、注册和登记计划。承办本部门预算、决算和局直属单位财务、资产、基建计划。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和发布工作。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