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初创阶段的法律问题包括
1.你的公司性质和你的个人财产有什么关系?
1.其实是合伙制,只是投资人误以为是公司设立运营。导致合伙人之间对权利的认知错位,合伙人不知道自己对企业负有无限责任,也就是会收回个人财产。
2.它是一个自以为成立并经营的有限公司,实际上是个人独资企业。新公司法实施后的“夫妻公司”、“父子公司”、“一人公司”是实践中常见的中小企业组织形式。投资人误以为“公司是我的,公司的财产也是我的”,在经营中把公司财产和家庭或个人财产混在一起。这样一来,当与外界发生纠纷时,就可能导致公司人格的丧失,失去“有限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就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仍然会追讨股东的个人财产。
二是注册资本有瑕疵,不仅影响债务承诺中的个人财产,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公司成立时,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一些企业家往往想扩大注册资本,但由于资金不足或考虑到公司业务一时用不上那么多钱,就采用虚报注册资本或注册后抽逃资本的手段。法律风险可能是:填出资、否认公司人格、构成犯罪等等。
第三,融资陷阱
企业经营资金不足是大多数企业的普遍情况。常见的融资方式有银行借贷、民间借贷、股东追加投资、吸引新股东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上市融资(IPO或增发)等。
不同的融资方式也有不同的法律风险,一次融资在不同的环节有不同的法律风险。比如,银行放贷可能陷入“高息放贷”、“非法放贷”、“贷款诈骗”等金融诈骗的法律风险黑洞;民间借贷可能会遇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票据诈骗”或其他金融凭证诈骗等法律风险。各种融资或者资本运作都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必然。在融资项目管理中注入法律风险管理的理念,对于防范法律风险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忽视市场交易中的以下法律风险
企业的发展依赖于不断的市场交易。不同的市场交易需要建立不同的合同关系,不同的合同关系可能会遇到不同的法律陷阱。事实上,企业遇到的最常见的法律纠纷是合同纠纷。中小企业的合同风险意识比较强。但是,对企业交易行为的管理绝不仅限于对合同本身的管理。一个合同关系不仅包括作为界定主体权利义务标准的合同,还包括从合同谈判开始到合同履行完成乃至善后的连续过程。因此,对交易行为的法律管理实际上是一种过程管理。
动词 (verb的缩写)没有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我国,除了海尔、北大方正等少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管理相对系统、规范外,绝大多数企业还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更谈不上战略规划。企业仍然关心有形资产的管理。
由于缺乏战略规划,许多企业只申请了中国专利,导致技术流失,专利申请后利用率低,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低。此外,还容易陷入专利“陷阱”和“雷区”,侵犯他人专利权,不仅要支付高额赔偿,甚至导致企业破产。
不及物动词企业整合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整合的每个环节都隐藏着法律风险。列举两个主要方面:
1.股权结构调整企业整合中最重要的是股权结构的调整,这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和决策的有效性,也意味着公司高管的创业动力。如果事先没有对法律方案进行设计、规划和论证,在过程中没有对法律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在“树虫”出现时没有对风险进行及时评估和化解,风险必然会失控。
2.资产整合资产整合涉及所有权的界定、处置权的限制、定价、交易、转让、税费等多种法律关系,也潜伏着各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个以上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其他国有投资者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职工代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其他成员可以包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的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