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中国法律,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版权、专利和商标)有不同的保护期。

版权《著作权法》

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一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时间为最后一个死亡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的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

电影作品、以类似电影、摄影方法创作的作品,发表权和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65438+2月31日。但是,如果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没有发表,本法将不再保护。

专利权法

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起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的。

商标权《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未能在此期限内提出申请,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展出期满未提出申请的,应当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注册续期的有效期为十年。

续展注册核准后,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