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补贴

一、如何申请专利补贴1。申请省级专利资助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向同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通知书复印件,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县级知识产权局(科技局)审核后返还申请人】;(2)个人申请的,提交其户口簿复印件;(3)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或协会法人登记证;(4)申请人为单位且原缴费收据已报销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及缴费收据复印件;(5)申请国外专利的,应当提供由我省涉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相关材料。2.市、县知识产权局(科技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资助项目进行审核汇总,经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签署意见后,对本市省级专利资助项目申请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2),于每年5月30日前上报省知识产权局。3、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审核各市申报的资助项目,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资助资金。第二,申请专利的费用能否计入研发费用?如果不确定能否申请成功,可以计入管理费;如果确认申请能够成功,可以记入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所以表现为一些法律上的权利或技术。但无形资产在会计上通常是狭义的理解,即专利权、商标权称为无形资产。三。R&D费用的核算内容和要求1。R&D费用的核算内容在会计核算中,可以计入R&D费用的项目主要有:(1)R&D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二)在职R&D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劳务费和外聘R&D人员的劳务费。(三)用于R&D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修理费。(4)R&D活动中使用的软件、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5)模具开发制造费、工艺装备费、设备调整和检验费、样品、样机和通用试验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检验费等。(六)研究开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和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登记费和代理费。(七)通过外包、合作研究开发等方式,委托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进行研究开发所支付的费用。(8)与R&D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R&D人员培训费、培训费、专家咨询费、高新R&D保险费等。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依法取得知识产权后,在国内外发生的知识产权维护费、诉讼费、代理费、“打假”等相关费用,应当从管理费用中据实列支,不应计入研发费用。2.具体核算要求,要求企业明确R&D费用的范围和标准,严格审批程序,按照R&D项目或承担R&D任务的单位设置总账归集和核算R&D费用。企业R&D事业单位发生的费用全部纳入R&D费用管理,但同时承担生产任务的,应合理划分R&D和生产费用,R&D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按照规定披露与R&D费用相关的财务信息,包括R&D费用的规模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R&D费用的集中收付等。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企业年度会计报表时,应当关注R&D的使用和管理。对于想要申请专利补贴的个人和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提交申请专利补贴的证明材料即可。后一个过程超出了申请人的控制。对于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局要等到资金发放后,才能将补贴发放给个人或企业。所以专利补贴申请一时半会儿也不好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