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关于家庭的法律规定?

夫妻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可分为固有财产和转化财产两类:

固有* *财产固有* *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6类:

(一)一方或双方购买劳务和财产所得;(二)一方或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三)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四)一方或者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⑥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a .夫妻财产* * *关系发生在婚姻成立的基础上,因婚姻终止而消灭。因此,只要双方已登记结婚,即使未共同生活,所收受的赠与和礼物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婚后所得财产由居住在两地的双方分别管理和使用,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b .婚姻存续期间的上述所有收入,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无论双方出资多少,即使一方因家务劳动或其他原因根本没有收入,也属于同一财产,夫妻享有同等权利。c“收入”是指获得产权,而不是实际拥有财产。如果婚前已经取得某项财产权利(如已经开始继承),即使婚后实际占有该财产(如婚后分割遗产),也不能纳入* * * *范围;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权利,即使在婚姻关系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于夫妻双方。d婚后双方对一方原有财产的“查封”应正确认定权属。双方婚前对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翻建、修缮、拆除、新建或者扩建的,增值部分或者扩建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财产。e .知识产权与身份密不可分。所以,属于夫妻的不是权利本身,而是其获得的经济利益。

转化* * *财产是指原属一方所有,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双方共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分割的意见》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10年以上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和管理。八年后的房屋等有价值的生产资料和四年的有价值的生活资料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这一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两个条件:一是达到一定的结婚年限;二是双方共同使用、运营和管理。后者的中断限制问题没有解释。按夫妻共同财产办理复员转业费也有两个条件:一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第二,他们已经结婚10多年了。

在认定夫妻有财产的同时,还需要认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该法的精神,下列财产归个人所有:

(1)婚前全部个人财产。应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收入、赠与或继承的财产及其他合法收入;还包括为结婚购买的财产。

(2)军队复员军人带回来的医疗补贴和生产补贴。

(3)一方婚后长期使用的衣物和事业所需的书籍、工具。另外,一方尚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也应归自己所有。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的物质和经济上的抚养和照顾,如支付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在生活上照顾子女等。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是无条件的,不能随意推卸责任,而对成年子女的教育是有条件的。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除了继续帮助和教育子女外,不再有义务在物质上和经济上支持子女。但是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比如残疾或者继续上学的子女,父母还是要尽赡养义务,不能推卸。

《婚姻法》第十五条也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的权利。”不能独立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成年子女,在赡养费权利受到侵害而不能实现时,有权向父母要求赡养费;已经独立生活的儿童不再享有这一权利。因追索赡养费发生的纠纷,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处理。人民法院处理此类纠纷,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判决。在调解书或判决书中,要确定赡养费的数额、期限和支付方式。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父母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基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特殊责任,管教和保护的权利不应被任意放弃。不行使权利,其实就是不履行义务。在纪律和保护的问题上,很难区分权利和义务。管教是指根据法律和道德的要求,以正确的方式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管理和教育,并对其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是无行为能力和受限制的,他们缺乏理解和正确处理事情的能力。法律责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管教责任,一方面确保他们的安全和健康,另一方面防止未成年子女伤害他人或社会。保护是指为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和利益,预防和消除来自外力的各种侵害。因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当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受到侵害时,父母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提起诉讼。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一规定不仅可以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增强父母管教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感。已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造成上述损害时,父母不再承担上述责任。而且,父母的责任仅限于民事责任。比如,未成年子女的违法行为造成犯罪后果的,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

子女赡养和扶助父母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的孩子是指成年的孩子。赡养是孩子对父母的赡养,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协助是指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对父母的关心、帮助和照顾。子女要自觉履行赡养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父母的义务,让老人平安度过晚年。赡养老人的方式,或者直接用生命履行义务,或者为老人提供生活费,可以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情况约定。多子女时,应按照“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履行这一义务。

为了保证父母被赡养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没有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的权利。”因追讨赡养费而产生的纠纷和因追讨赡养费而产生的纠纷在同一程序中处理。一是有关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按诉讼程序处理。在确定赡养费数额时,要考虑父母的实际需求和子女的经济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