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做专利分析评估报告。

找一家有这个能力的代理公司帮你完成以上内容,是最实际有效的方法。当然,有这种能力和资质的代理,通常收费很高。如果你真的有这样的需求,可以试试。

第二:避开要申请的专利,避开已知的保护范围。

在对他人专利了解的基础上,对一些不必要的技术特征进行精简时,需要注意等价性问题。如果你精简的内容可有可无,申请授权意义不大,效果一定要显示出优势。仅通过精简步骤获得授权相对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和存单。(3)仓单和提单;(四)可转让的基金份额和股权;(五)可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6)现有和未来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交存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质押知识产权的价款。

第八百四十五条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标的物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利益分配方式、验收标准和方法、条款和条件的解释。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研究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文件,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的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

第八百四十六条技术合同的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是一次付清或者一次付清,也可以是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加预付使用费。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可以按照专利实施和使用技术秘密后的产品价格、新增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或者以其他约定的方式计算使用费。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是固定的,逐年递增,也可以逐年递减。约定使用费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查阅有关会计账目的方法。

第八百五十九条委托开发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委托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八百六十条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各方有优先受让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作开发的一方放弃其专利申请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也可以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合作开发的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