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的网络犯罪有哪些特点?
1.犯罪客体的无形知识产权具有独特的无形性,这就决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人侵犯的不是具有物理形态的知识产权产品,而是包含在这些产品中的知识产权,包括经济权利和人身权利。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盗窃计算机软件的理解往往是,被盗窃人仍然拥有该软件,其使用并未受到损害,被盗窃人并未受到直接损害。甚至不法分子可以直接购买合法正版软件进行复制销售。因此,这些疯狂的知识产权盗窃和假冒行为对人们的心理影响远没有普通的侵犯财产犯罪那么强烈,但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现状已经清楚地揭示了个人、社会和国家所遭受的巨大损失。2.犯罪目的的非营利性在传统法律中,构成犯罪的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除了主观故意外,还需要以营利为目的。我国新刑法在侵犯著作权罪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强调了“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要件。美国1976修订的著作权法规定“以获取商业优势或者私人利益为目的”,可以构成著作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