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申请的程序是什么?

1.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用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欧洲专利局提交申请:英语、法语和德语。

2.欧洲专利局检索:欧洲专利局通常检索与申请的可专利性相关的现有技术文献,并将检索结果通知申请人。

3.专利申请的公布:欧洲专利将自申请日起65,438+08个月内公布专利申请(如有优先权,则为优先权日)。提出欧洲专利申请2年后,每年应向欧洲专利局缴纳续展费,直至获得授权。4.实质审查请求和实质审查: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或者在欧洲专利局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同时,需要从欧洲成员国中指定特定成员国,并缴纳审查费和指定费。5.欧洲专利授权:审查通过后,欧洲专利局会发出授权通知书。申请人选择同意授权文本并允许本申请进入授权程序,或者根据自己的意愿修改文本或权利要求书,并支付授权费和提交权利要求书的另外两种语言的译文。6.在欧洲成员国生效:授权后三个月内,申请人需要在已支付指定费用的国家中选择希望生效的国家。有些国家需要将欧洲专利的所有内容翻译成该国语言并提交给生效国,以便欧洲专利在该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