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保密协议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与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这些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违约的范围、期限、措施和责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如果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保密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如限制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合理期限内求职,被认为是用人单位免除自身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情形。因此,在签署保密协议之前,员工应仔细检查协议条款,确保其合法合理,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员工认为协议中的某些条款不公平或无效,可以拒绝签署或要求公司修改。
签订保密协议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遵循公平原则,兼顾双方利益。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订立劳动领域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和其他协议一样,首先要遵循公平平等的原则,才具有法律效力。
2.定义保密范围。不同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商业秘密是不同的。在约定保密内容时,要明确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此外,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员工个人劳动成果的双重性质时,如广告公司策划人员的创造性工作、IT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的编程和数据库等,就要特别注意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当事人是否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3.明确保密主体和保密义务期限。除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外,普通员工(包括不承担保密义务的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知悉公司商业秘密时,也应纳入保密主体范围,承担保密责任;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家属、朋友也应履行同样的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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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竞业限制期内按月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