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打火机的英文订单?

日期:200[●] 200[]年[]月[]日

[销售合同名称][销售合同名称]

-由和之间-由

[买方名称](买方名称)

买方买方

-还有-还有-

[卖家名称](卖家名称)

卖家卖家

缔结并签署

目录目录

初步声明1

1.定义和解释。定义和解释1

2.合同范围1 2。合同范围1

3.合同价格2 3。合同总价1

4.付款2 4。付款2

5.交货4 5。交付3

6.包装和运输标志。包装和运输标志4

7.检验和索赔。检验和索赔5

8.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6

9.保修9。保证7

10.软件许可证10 10。软件许可证8

11.知识产权身份12 11。知识产权赔偿9

12.税金13 12。税金10

13.陈述和保证13 13。陈述和保证10

14.$ TERM 14 14。合同条款11

15.终止14 15。合同终止11。

16.保密15 16。保密义务12

违约12

18.不可抗力16 18。不可抗力13。

19.解决争议17 19。争议解决13

20.其他规定16

附录A–定义和解释25附录I–定义和解释19

附件B-特殊条款29附录ii-特殊条款22

附件1 -设备、服务和配件。文件清单和价格31附件一合同设备、合同服务和相关文件的清单和价格24

附件2-规格32附件二合同技术规格25

附件3-项目进度表33附件三项目进度表26

附件4-工程说明和安装责任34附录4工程说明和安装责任范围27

附件5-设备验收测试计划35附件五设备验收测试计划28

附件6-验收证书样本36附件六验收证书样本29

注意事项和起草说明37注释和解释30

本合同(“合同”)由附件B(特殊条款)中规定的买方和卖方于附件B(特殊条款)中规定的合同日期在中国[合同地点]签订。此后,买方和卖方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本合同(“合同”)由附录2(专用条款)中所列的买方和卖方于合同生效日在中国签署。买方和卖方在下文中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初步陈述的序言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适用的法律和本合同的规定签订销售合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本合同条款订立销售合同。

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特此达成如下协议:

1.定义和解释1。定义和解释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应根据附件A进行解释,本合同中使用的每个术语应具有附件A(定义和解释)或附件B(特殊条款)中赋予的含义,视情况而定。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中另有说明,本合同应根据附录一进行解释。本合同中所有相关术语的定义见附录一(定义和解释)和附录二(特殊条款),以适用者为准。

2.合同范围2。合同范围

2.1供应设备和服务2.1供应合同设备和提供合同服务。

卖方应根据本合同条款向买方提供[项目]设备和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1)。买方应向卖方支付附件B(特殊条款)中规定的合同价格,并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其其他责任。卖方应根据本合同条款(详见本合同附件1)向买方提供[合同项目]合同设备和合同服务。买方应根据本合同条款向卖方支付附件2(专用条款)所列的合同总价,同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2.2项目主管2.2项目负责人

卖方和买方应各自指定一名代表作为项目的项目主管(双方各称一名“项目主管”,合称“项目主管”)。从生效日期到适用的保修期结束期间,每个项目监理应有权处理与设备和服务相关的所有技术事宜。卖方和买方应通过友好协商,为项目监理之间的定期和紧急通信做出详细安排。项目监理应全力配合解决可能出现的与设备和服务相关的所有技术问题。如果项目监理之间有任何争议,他们应分析问题,澄清责任,并尽最大可能通过友好协商在安装现场解决。在安装和调试期间,工程进度、每周完成的主要工作、出现的所有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应由项目主管每周向卖方和买方报告。卖方和买方应分别指定一名代表作为合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并授权各自的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生效日至相关保证期期满期间处理与合同设备和合同服务有关的所有技术事宜。卖方和买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对项目负责人之间的定期联系和紧急情况下的联系做出具体安排。项目负责人应尽全力解决合同设备和合同服务中可能出现的所有技术问题。如双方发生争议,项目负责人应分析相关问题,分清责任,并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在安装现场解决相关问题。在安装和调试期间,项目负责人应每周向卖方和买方报告工作进度、每周完成的主要工作、所有问题和建议的解决方案。

2.3禁止转让设备2.3禁止转让合同设备。

买方承认并同意设备构成并体现了卖方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未经卖方事先书面考虑,买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将设备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无论是否有对价。买方确认并同意合同设备构成并包含卖方的保密信息和知识产权。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将合同设备直接或间接转让给第三方,无论有偿或无偿。

3.合同价格3。合同总价

3.1价格3.1合同总价

合同价格在附表b(专用条款)中列出。合同总价见附件二(专用条款)。

3.2价格考虑3.2合同总价中包含的事项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总价包括:

(一)设备(包括软硬件许可)和服务,(一)合同设备(包括设备软硬件使用权)和合同服务,

(b)如果卖方是负责装运的一方,将硬件和文件运送到交货地点的费用。(b)如果卖方是运输方,将设备硬件和相关文件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费用。

3.3成本和费用3.3费用和费用

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项下由买方承担的成本和费用,或买方应支付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和增值税)。合同总价不包括本合同项下应由买方承担的费用和开支,或本合同项下应由买方支付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和增值税)。

4.付款4。支付

买方应按照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买方应按照以下条款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4.1预付款4.1预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文件后十(10)天内通过电汇向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预付款:合同设备预付款应在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文件后十(10)天内通过电汇汇入卖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a)涵盖百分之百(100%)合同价格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a)形式发票一式六(6)份,标明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百(100%);

(b)支付预付款的商业发票一式六份;和(b)标明预付款金额的商业发票一式六(6)份;

(c)支付预付款的即期汇票一式两份。(c)两(2)份注明预付款金额的即期汇票副本。

4.2交货付款

交货付款应由买方根据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信用证”)支付给卖方。买方应向卖方开具金额为交货付款的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

买方应在第一批货物的预定交付日期前十五(15)天,通过银行以双方可接受的形式和内容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交货付款信用证。信用证凭卖方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开具,金额为每批货物发票价格的相关百分比,并附有如下装运单据:买方应在第一批合同设备装运日期前至少十五(15)天开立信用证。受益人是卖家,金额是发货款。信用证和开证行的格式和内容应事先经双方同意。每批合同设备交货后,卖方可凭下列单据以即期汇票(一式两份)与开证行协商每批合同设备发票金额的相关百分比:

(a)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的[空运提单][或其他所有权文件],注明“运费[到付][预付]”,注明装运标记,并视为买方。(a)以买方为收货人、标有“运费[到付]和[已付]”并标有装运标记的[空运提单][其他运输单据],一(1)份正本和两(2)份副本;

(b)涵盖相关百分比的商业发票,三(3)份正本和三(3)份副本,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装运标志;(b)相关百分比的商业发票,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装运标志;三(3)份原件和三(3)份复印件。

(c)卖方签发的装箱单,三(3)份正本和三(3)份副本;(c)卖方签发的装箱单,三(3)份正本和三(3)份副本;

(d)卖方签发的质量证书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d)卖方签发的质量证书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

(e)一份(1)传真/电子邮件副本,在交货港向承运人交货后立即发送给买方,告知交货详情;(e)在装运港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买方货物装运详情的通知副本;

原产地证书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f)该批货物的原产地证书,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

(g)两(2)份由相关出口机构签发的出口许可证或两(2)份卖方出具的无需出口许可证的确认书。(g)相关部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副本或卖方签发的声明,表明货物不需要出口许可证,一式两份。

(h)如果卖方是负责装运的一方,一份(1)保险证书副本,注明风险类型为涵盖该装运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的一切险。(h)如果卖方是运输责任方,一份(1)该批货物的保险凭证,注明风险为一切险,保险金额为该批货物发票金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

信用证有效期至最后一次预定装运日期后的第二十一(21st)天。信用证应在最后一批货物的预定交货日期后二十一(21)天内保持有效。

4.3验收时付款4.3验收后付款

设备验收款由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后十五(15)天内电汇支付:合同项目验收后的款项应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文件后十五(15)天内电汇支付:

(a)包含验收付款的商业发票,三(3)份原件和三(3)份复印件;(a)商业发票的三(3)份原件和三(3)份复印件,注明验收后的付款金额;

(b)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的工程验收证书。(b)合同工程验收证书,一份(1)正本和一份(1)副本。

4.4卖方装运4.4卖方运输

一旦买方收到预付款并按照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开立信用证,卖方应就装运发表意见。在买方根据第4.1条和第4.2条的规定支付预付款并开立信用证后,卖方应开始装运合同设备。

4.5银行费用

各方应负责各自的银行费用。各方应负责各自的银行费用。

4.6硬件所有权4.6硬件所有权

在买方全额支付合同价格后,所有硬件的全部所有权将从卖方转移给买方。当卖方收到全部合同总价时,设备硬件部分的所有所有权应转移给买方。

4.7延迟付款4.7延期付款

如果买方未能在本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任何款项,则买方应负责向卖方支付从到期日起至延迟付款全额支付之日止的未付金额的利息。适用的利率应为六个月期美元贷款的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如果买方未能在第4条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欠款利息,利息应从到期日起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适用利率为六个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加2%。

5.交付5。交付

5.1交货计划5.1交货计划

卖方应在项目进度表中规定的适用交付日期当天或之前将每批货物交付至适用的交付地点。装运数量不得超过附表B(专用条款)中规定的最大装运数量。如果交货地点与安装地点不同,买方应负责每批货物从交货地点到安装地点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应在项目进度表中规定的相关交货日期或之前交付每批货物。分批交货的总批次不得超过附件二(专用条款)中规定的合同设备的最大装运数量。如果交货地点不是设备安装地点,买方应承担每批货物从交货地点到设备安装地点的运输和保险费用。

5.2装运前通知5.2装运前通知

在每次装运前至少两(2)周,卖方应向买方发送所有相关装运细节的书面通知,包括每次装运中设备的描述、数量和大致重量和尺寸,以及符合行业惯例的其他信息。在每批合同设备装运前至少两(2)周,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该批合同设备装运的所有相关细节,包括设备描述、数量、大约重量和体积,以及根据行业惯例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5.3设备交付5.3合同设备的交付

所有设备应成套装运,除非另有约定,即任何安装专用工具、材料和易磨损部件应随相关设备一起发运。除非另有约定,所有合同设备应整体装运,即所有专用安装工具、辅助材料和消耗性备品备件应与相关合同设备一起装运。

5.4装运后通知

每次发货后,卖方应在两(2)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买方所有装运细节。对于每件超过两(2)公吨的大件物品(如有),应单独标明其毛重、尺寸(长x宽x高)、名称和价格。卖方应在装运后两(2)个工作日内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通知买方每批合同设备的装运细节。对于重量超过2公吨的大件货物(如有),应分别说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尺寸(长×宽×高)、名称和价格。

5.5清关文件5.5货物清关文件

在每次发货后的合理时间内,卖方应邮寄附件b(特殊条款)中规定的清关文件。卖方应在每批合同设备装运后的合理时间内将附件二(专用条款)中所列的货物发送给买方。

5.6保险

负责装运的一方应负责按照行业惯例自费为装运期间的设备和文件购买保险。如果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受损,卖方和买方应共同提交保险索赔。负责安排运输的一方应根据行业惯例自费为运输中的合同设备和相关文件购买保险。如果合同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卖方和买方应相互配合提出保险索赔。

5.7卖方延迟交货5.7买方延迟交货

如果完全由于卖方的过错,卖方未能在项目进度表中规定的最后一批货物的交付日期或之前将所有货物交付至交付地点,则卖方应负责按照延迟交付违约金率向买方支付与此类交付延迟相关的违约赔偿金,直到此类延迟设备按照本合同条款交付或最大延迟交付期结束,以较早者为准。迟交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最大迟交违约金。任何货物延迟交付的违约赔偿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卖方完成该货物交付的责任。如果完全是由于卖方的过错,如果卖方未能在项目进度表中规定的最后一批设备的交货日期或之前将所有合同设备交付到交货地点,卖方有责任按照交货延迟违约金的比率向买方支付交货延迟违约金,直到卖方根据本合同条款交付延迟的合同设备,或直到交货延迟的最长期限届满(以较短者为准)。误期交货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误期交货违约金的最高限额。卖方支付延迟交货的违约金并不能解除其交货义务。

5.8买方终止权5.8买方终止权

如果此类交货延迟超过最大延迟交货期限,则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买方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其应返还从卖方处收到的所有被取消的设备,费用由卖方承担,此后,卖方应在返还所有此类设备之日起的十(15)天内,向买方退还买方为终止设备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月费用。如果延迟交货超过延迟交货的最大天数,买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如果买方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合同,买方应返还从卖方处收到的终止部分所涉及的合同设备,费用由卖方承担。随后,卖方应在所有合同设备返还之日起十五(15)天内,将合同终止所涉及的合同设备的所有款项返还给买方。

5.9买方索赔

买方关于设备延迟交付的所有索赔应完全按照第5条的规定处理。上文第7和5.8段。买方就延迟交货提出的所有索赔应完全按照上述第5.7和5.8条的规定处理,不包括其他救济措施。

6.包装和运输标志。包装和运输标志

6.1设备包装

卖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应以适当的方式包装,以防止重复搬运和多次装卸。应采取与各种设备的特性和要求相一致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设备因腐蚀、雨水、震动和校正而受损。卖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包装所有交付的合同设备,使其不会因重复操作和装卸而损坏。应根据合同设备不同部分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以避免受潮、雨淋、振动和腐蚀造成的损坏。

6.2附件标签6.2附件标签

卖方应给包装或捆绑中的每个附件贴上标签,标明合同号、包装号、附件所属设备的名称、附件名称及其在装配图上的位置号。除上述细节外,备件和工具应标有“零件”或“工具”字样。卖方应在包装箱或捆包中给每个附件贴上标签,标明合同号、包装箱号、附件所属的主要合同设备名称、附件名称及其在安装图上的位置号。除上述项目外,备件和工具还应标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特殊标记

卖方应在货物每个包装的四个相邻面上用无法形容的油漆用认证的英语单词标记以下内容:卖方应在货物每个包装箱的四个相邻面上用不褪色的颜料用醒目的印刷英语标记以下项目:

(1)合同号(1)合同号:

(2)运输标志(2)运输标志:

(3)收货人(3)收货人:

(4)目的地(4)目的地:

(5)设备名称(5)合同设备名称:

(6)案例号(6)案例号:

(7)毛重(千克)(7)毛重(千克):

(8)尺寸(长×宽×高,单位为厘米)(8)尺寸(长×宽×高,单位为厘米):

(9)站点代码编号(如果适用)(9)站点编号(如果适用):

如果任何货物的重量为两(2)吨或两(2)吨以上,重心和起吊位置应以英文标记,并在每个箱子的两侧做适当的标记,以便于装载和搬运。此外,按照货物的特点和不同要求进行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