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告诉你:如何提交商标评审材料?
当我们遇到以下情况时,我们需要进行商标审查:
(一)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二)不服商标局异议裁定的当事人的复审;
(三)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的审查;
(四)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五)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当事人的复审;
(六)在先商标持有人提出注册商标争议申请的;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申请撤销被认为注册不当的商标。
国家知识产权局告诉你:如何提交商标评审材料?
以上情况需要商标审核的商家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商标评审材料:
1.新应用程序的第一页是第一页。
2.补充材料首页采用材料目录形式,在右上角明显位置标注“补充材料”字样,一次性提交。
3.当事人或代理机构提交的各类回文(包括答辩状、证据交换、补正、证据再交换、审查意见、补充答辩状、主体资格继承通知书等。),第一页是相应的通知;
4.请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表”栏目下载各类评估表。
材料准备好之后,如何提交?
当事人或者代理机构邮寄商标评审材料时:
1.商标评审材料应与其他商标业务材料(如注册、异议、撤销等)分装在不同的信封中。).
2.评估材料用信封邮寄;如果同一个信封中包含多份病例回顾材料,则应单独装订。
3.邮寄地址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事务所(复审业务);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邮政编码:10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