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四川省遂宁市聘用卫生执法人员的公告

根据我市卫生执法监督机构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省人事厅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的有关规定,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卫生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遂宁人事网发布):

一、招聘名额和职位

全市报名48人,其中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8人;蓬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1;射洪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0;7 .大英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安居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12。具体招聘单位和职位见2009年遂宁公考卫生执法人员录用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2009年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和离岗人员。其中,200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等岗位所需证件,凭证件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国家承认学历的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进入下次考试,责任自负。

(2)招聘范围:全国。

(3)报考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1991 3月29日-1973 3月21),获得博士学位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68 3月265438)。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关于回避的规定;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人员、经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人员、被取消公务员考试资格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未满或者被开除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依法禁止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2009年遂宁公考卫生执法人员录用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网上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由遂宁市人事局组织。资格审查包括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如发现报考者在任何一个环节不符合岗位要求,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3月22日至3月29日,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下列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选择一个位置。考生登录报名网站,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拟招聘职位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然后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写信息。考生根据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信息表》内容,并根据网上提示上传近期JPG格式免冠证件照片及20K左右照片。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考生应在填写信息后0-2天内登录报名网站65438+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通过者,须按资格复审使用的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表》一式两份。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资格初审。遂宁市人事局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材料和职位报考要求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审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原因;如果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应提示申请人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和考察使用。

4.在线支付。

通过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的考生,须于2009年3月22日至3月30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具体确认程序根据网络提示进行。

5.笔试报名人数与拟聘用岗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 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报名未达到考试比例的,由遂宁市人事局统一调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或无调整对象的,相应取消该岗位聘用计划。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遂宁人事网”上公布。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免笔试考试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2)《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的通知(2001-2010)>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由“;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考生;

(4)因疾病、突发灾害等原因暂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贫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先缴费,待笔试结束后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符合1以上情况的特困考生,享受市、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况2、4的贫困考生,应出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贫困家庭和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况3的特困考生,于2009年4月27日至2009年5月1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正常工作时间前,持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书、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书、父母死亡证明书等有效证件到遂宁市人事局考试中心(河东新区环岛政务中心5号楼3号)办理。

(2)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于2009年4月20日9: 00至4月25日24: 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报名。考生逾期不打印准考证,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第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分值计算方法: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满分为100,各占笔试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2009年4月26日。笔试成绩由遂宁市人事局于2009年6月5日在“遂宁人事网”(网址:)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5日至2009年6月9日07: 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将于6月13日在网上公布。

3.奖励积分政策

(1)报名时,通过西部地区大学生志愿服务期满考核的考生,可享受* * *笔试加5分的优惠政策。具体分为:行政职业定向测试2.5分,申论2.5分。加分项目按规定比例折算为笔试总成绩;参加国家、省、市(州)“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的志愿者,到报名时,在农村(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市区以外的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村组基层组织)、社区(指社区基层组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的,),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的,每工作1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给予1分。1年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志愿者,视同在农村、社区工作1年,按上述办法给予加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则者,按加分规则加分,不累加,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市(州)机关和省直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加2分,笔试成绩折算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市(州)机关和省直机关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成绩折算后给予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折算后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申请人,须于2009年4月28日前提交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的,须携带锻炼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服务是否期满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服务期内的考核材料;在农村、社区连续工作或服务2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及所在县级组织或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和本人联系电话到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申请前,您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事业单位录取考生,参加本次招聘不再享受同一项目加分。

(2)面试:根据考生折算后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最后一名可以一起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的人数不足拟聘用名额3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者为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发给面试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人员按笔试同等学力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程序后,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缺职位将不予填补。

资格复审定于2009年6月17-18(每天9: 00-17: 00)在遂宁人才市场(中央商务区新世纪百货大楼三楼随州南路281号)进行。获得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2009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表》复印件(附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要求学历的岗位有明确规定)及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手续,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几个特殊申请人还必须符合以下程序:

1.2009普通高校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院系、专业等证明)。

2.新入职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参加本次招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进入考试的手续。

3.公安部门、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保密部门的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进入考试的手续。

4.最低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在职公务员,由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托生和定向生必须经原委托和定向单位同意。

6.国家另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经遂宁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采访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至6月22日。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见面试通知。

动词 (verb的缩写)体检和调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和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由遂宁市人事局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职位数三倍的,进入录用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中达到比例的其他职位的考试最低总成绩。体检标准为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缺,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第六,宣传

人选确定后,在遂宁人事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事局:0825-5866002、5866011)。举报人应当实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反映问题严重,找到证据的,不予录用;如果举报存在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或否认,则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七。录用审批和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并通过公示的人员,由遂宁市人事局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此前报考省内其他事业单位并因未取得录用通知书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本次录用,报考人员不予录用。这个空缺不会被填补。

(二)被录用人员持遂宁市人事局出具的报到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录用,三年内取消其重新报考公务员资格。这个空缺不会被填补。

(三)新录用卫生执法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试用期或试用期满的,取消聘用。新录用的卫生执法人员应当在试用期内进行首次培训。

八。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卫生执法人员是面向社会选拔人才、进一步优化卫生执法队伍结构的重要渠道。各地、各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公开招聘卫生执法人员政策性强,要坚持原则,严守人事纪律,坚持防止和消除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应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违规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遂宁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遂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825-5866011。

附:2009年遂宁公考卫生执法人员录用情况。文件

遂宁市人事局遂宁市卫生局

200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