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会明的贡献

1985至今在河海大学任教,从事法学教育多年。1990取得律师资格,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日本留学期间,曾在日本著名律师事务所工作两年,担任日中律师协会秘书长和江苏省留日同学会秘书长,用中文和日文发表多篇论文和专著。精通中日两国法律,主管民商事和对日商务,刘会明律师曾为日产汽车公司、三洋电机公司、丸红株式会社、日立金属等著名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目前担任过理光株式会社、横河电机株式会社等多家国内大型公司和日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协助日本政府细菌战赔偿诉讼、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李秀英名誉权诉讼的各项研究和翻译工作。擅长业务领域:国际经济与贸易、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