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15%

适用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企业如下:

1,高新技术企业;

2.鼓励西部地区的工业企业;

3.技术先进的服务企业;

4.鼓励落户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工业企业;

5、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6.鼓励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有实质性经营的工业企业;

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区重点工业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所称国家需要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