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哪些材料?
(1)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网上填写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中的内容将作为生成合同内容的依据;
(2)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应包括工程技术中心近两年的研发费用、企业销售额、申报材料第(四)、(六)、(七)、(八)项内容(出具的审计报告由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四)研究室面积、仪器设备和专用软件的原值相关证明材料;
(五)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市工程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清单和R&D人员名单;
(七)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八)全日制R&D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全日制R&D人员基本信息表、近两年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名单、主要R&D人员学历、学位、职称);
(九)知识产权合规声明;
(10)科研诚信承诺书;
(十一)项目涉及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的,提供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标准要求的批准或备案文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上传其他申请材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后扫描上传)后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申请时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项目获批后需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项目未获通过的,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
项目申报材料中拟获得的学术、技术、经济效益应是严肃的、科学的。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和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变更。请各申报单位科学严谨地制定申报指标。
项目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经核实后不予资助,并将申请人列入我委科研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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