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流程

申请《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流程;

(一)企业申报

企业依据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根据当年认定通知书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涉密企业应对申请材料进行解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书(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企业获得的大数据产品和技术研发及相关知识产权、企业提供的大数据服务和产品、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评价等。);

2.与原件一致的企业营业执照、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3.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上一会计年度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大数据业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明细表及相应的数据业务合同发票等数据业务收入证明材料)。

(二)县级初审

各县(市)、开发区数据资源部门负责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指导企业完善申请材料。对初审不合格的,向企业说明原因,出具初审不合格意见;对通过初审的,出具推荐意见,并将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3)专家评审

合肥数据资源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企业择优推荐,对审核不合格的企业出具审核不合格意见。

(4)审查和确定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结合专家组意见,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结果,并在合肥市数据资源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对公示无异议的,向企业颁发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证书(或大数据示范企业证书)。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符合本办法相关要求的,取消大数据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