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吗?
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11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保险的标的,是指作为保险标的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身体。”
保险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法律认可的利益。构成保险利益有三个条件:
1.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法律认可的,可以主张的。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利益不得视为可保利益。比如被盗财物投保了财产险,保险合同无效。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和可实现的。只有投保人主观上存在,而客观现实中并不存在的利益,不应视为可保利益。确定的可保利益包括被保险人的现有利益和由现有利益产生的预期利益。现有利益是指被保险人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如被保险人已经购买的汽车。现有机器设备和获得的知识产权;预期收益是指由于已有收益而在未来能够获得的收益,如出租房屋预期获得的租金收入、维修设备预期获得的修理费收入等。
3.可保利益必须是可以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不能用货币形式计算的利益,不能用货币补偿的损失,不能视为可保利益。根据保险的标的,保险利益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般情况下,任何因保险财产的保险事故而可能遭受损失的人,都对该财产具有保险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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