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领导的照片可以用在公司宣传片里吗?

不能用,这违反了广告法。

杜南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获悉,近日,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因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来展位指导”广告,并使用领导照片,被罚款20万元。

新广告法第九条第(二)项继续禁止商业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形象”,第(五)项继续禁止商业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该法第五十七条对违反此禁令发布广告的,予以处罚,如没收广告费用、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进行商业宣传的通知》(工商〔2007〕122号)。

公司宣传需要在职生活人员:

早就明令禁止企业利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名义和形象开展任何形式的商业推广活动,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包括已离任或去世的领导人)的形象和题词,不得利用专门演员以领导人形象推销产品或服务。

不管你用什么形式,总之你就是商业广告,受广告法约束。广告法规定,不得利用行政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形象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