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科技局内部结构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处理电文和电报、调查重大问题、组织重大会议、管理科技文件和档案、保密和处理来信来访;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车辆等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科技宣传。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劳动和工资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的组织、宣传和统战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安全和科技强军。
检查办公室
负责局级以下党员干部和下属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处级以下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对被监察对象在调查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和政治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受理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会同有关处室,对科技计划、科技经费使用、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监督。受理局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对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依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党员利益,保障监督对象依法行使职权。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局党组和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纪检监察工作。
政策法规司
负责拟订全市科技政策、科技进步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科技创新政策;归口管理全市软科学研究;协调全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承担“科教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规划和财务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年度科技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综合协调全市科技计划(含国家和省在杭项目);负责科技三项经费、科学事业费和科技成果转化经费的分配和财务监督;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全市科技统计工作;负责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和科技人才的管理。
高技术发展和产业化司
研究高新技术发展和产业化的政策措施;参与制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市火炬计划的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除外)、成果、产品和项目的申报和评审,以及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成果、产品和产业化项目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全市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认定、评估和管理;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省、市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推荐;负责高新技术研发中心、科技创业种子基金、科研院所发展专项的管理,承担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农村和社会发展司
研究科技促进农业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制定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和指导农业科技和社会发展科技工作,推动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进步;负责管理全市星火计划,组织实施省和国家星火计划项目;指导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农业科技示范点、环保产业实验基地和特色医院建设;参与全市科技扶贫工作。
科技合作处(技术市场处)
组织协调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科技合作与交流年度计划,开展国际、国内和省际科技合作;负责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联络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参与制定重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指南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市级科研机构改革发展,管理高校重点实验室。
地震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和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定全市防震减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指导地震监测报告站、点的工作,组织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知识产权局
拟定全市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专利执法监督,依法处理专利纠纷;负责指导全市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交易;组织知识产权和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