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购买是多少?
1.法人、其他组织与个体工商户之间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单笔转移支付;
2.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存款、现金取款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和现金本票;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资金划转等交易。
扩展数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资金,包括预算资金和纳入财政管理的其他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为还款来源的借款资金,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拥有或者使用的国有资产担保的借款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采购,是指采购人使用全部或者部分财政性资金进行的采购。
第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集中采购目录,是指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目录;所谓采购限额标准,是指在集中采购目录之外,应当由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最低金额标准。
第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式和种类的货物,包括有形货物和无形货物。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视为商品。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各种专业服务、信息网络开发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运输服务、维修养护服务等。
采购项目存在不同采购对象的,以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第五条政府采购项目适用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项目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
第六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和制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采购文件时,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者商品品牌,不得制定特定产品的技术规格,不得含有不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