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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各种国际争端经常出现。高效、公平地解决此类争端是全球贸易最关键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许多商人通常更愿意选择国际仲裁机构,而不是国家法院。这种一致意见取决于国际仲裁的内在利益。

第一个好处是公平。众所周知,国际仲裁机构通常由独立的组织组成。发现于1923,总部设在巴黎和斯德哥尔摩,例如,国际商会(ICC),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等等。他们不是政府的人。然而,一个国家的法院通常被视为国家政府的一部分,由当地人民的财政和意愿支持,为自己的利益而工作。跟不同国家法院有* * *意见,不同关税和语言背后有偏见的司法部总有点事。

国际仲裁的另一个重要好处是,当事人可以免费缩短仲裁的地点、时间和方式,这被认为是当事人意思自治。例如,国际商会是最著名的国际仲裁机构之一,它有自己的规则,在当事人选择方面提供更大的灵活性,辩论解决的方法将适用于他们的论点。与国际商会一样,斯德哥尔摩商会在选择仲裁员应遵循的适用程序规则时考虑到了重要的当事人意思自治。这样的共同原则使得国际仲裁越来越被国际商界所接受。比较方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规则。

创建国际仲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许多多边会议是受欢迎的,地方多边会议和一些双边会议肯定仲裁的裁决将得到承认,并可以在批准的国家运作。目前,最流行的公约是1958纽约公约,已被一百多个国家采用。根据1927日内瓦会议和1923日内瓦议定书,它成功了。根据第3条,缩短每个州"将符合奖励附属领土的程序规则,并承认仲裁裁决具有约束力和管理它们."有一些重要的多边会议。比如巴拿马或者1975年发布的北美和中南美洲之间的1975国会,有时被描述为纽约国会的翻版,欧洲人或者1961年4月21日在日内瓦通过的日内瓦国会。来自中东的美国也一直愿意在仲裁领域相互合作,他们合作的最发达阶段是实施安曼会议以上的14和4月份的1987。我们可以发现,世界各地几乎都包括了与商事有关的公约和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如此广泛的国会团体对国际商业界的国际仲裁充满信心,使得国际仲裁更受欢迎。

还有一些其他明显的好处,比如私人的,最终的,开销少的。一般来说,国际仲裁是基于第二类的利益,这将是有争议的解决办法。双方可以友好交谈。相对于普通诉讼,仲裁应该是最后的。一旦发出,双方都应该运行奖励。此外,国际仲裁通常比国际诉讼便宜。

事实上,国际仲裁机构在解决那里的国际争端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际仲裁机构也尽力修改自己的规则,造成更多的问题。随着亚太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国际商务纠纷出现了。自1994以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每年处理约1000起新情况,其中绝大多数是涉外纠纷。1991年,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竞赛用中文和英文作为SIAC进行国际仲裁的较好部分来印刷其通讯和奖励。更重要的是,它采用的是国际仲裁(IAA),依据的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公布的国际商事仲裁1985模式的法律。

从上面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发现,国际仲裁在国际商事和千变万化的国际商事仲裁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方式似乎几乎相同。他们总是关注聚会?自主。他们继续修改仲裁规则,以便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规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没有内在的变化。众所周知,当事人意思自治是仲裁的基本利益。因此,如果一个机构想要增加其在国际仲裁中的作用,它必须找到现有的真正缺点并加以克服。

说到上面,仲裁比诉讼有那么多好处。但它仍然有非常严重的缺点,而且众所周知,主要缺点是成本和延迟。特别是随着数字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国际商事仲裁程序似乎被抛弃了。大法官兰德先生曾经说过:仲裁程序已经感觉到了吗?因为在诉讼过程中也有类似的缺点。人们的感觉是,仲裁程序并不比诉讼程序烦人多少。

仲裁仍然缓慢且不方便。

仲裁通常需要数年时间。虽然可能比诉讼短,但对于新的数字传输技术社会的快速发展来说,时间太长了。如果它处理高科技情况,仲裁将成为一个不令人满意的程序。Paul D. Carrington曾经说过:几年前,他遇到了一位来自旧金山的律师,他参加了关于开始24次亚洲之旅的决议的辩论。他将向仲裁人报告,仲裁人将听取证人一周的证词。目击者来自亚洲和北美的不同地区。这种情况虽然是很极端的例子,但某种意义上反映了真相。仲裁当事人住在不同的国家,仲裁机构设在另一个国家,也许仲裁员也住在其他国家。他们都要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见面,但可能要很久才能在一起见面。比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巴西;仲裁员居住在澳大利亚、俄罗斯和美国。仲裁委员会将选择在斯德哥尔摩的一方。可能在中国办派对签证需要很长时间,和在巴西办派对一样。所以他们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开始听,可见有多不方便。在某个时间,听证会将举行几次。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纠正主管的错误,可能需要暂停听证,在另一个时间服从。但这样的中断会延长程序,使它更不方便。“仲裁比判决快”的绝对要求只是不再成立。

仲裁还是很贵的。

仲裁的直接费用主要包括:(1)仲裁员费;(二)仲裁员的差旅费和开庭室的租金;(3)立场检查或聘请专家协助仲裁员的费用;(4)诉讼费。

在这些费用中,诉讼费通常是从整个费用的大部分开始的。因为法律是最复杂的,当事人必须指定一名律师来处理纠纷,除非是非常简单的案件。律师费主要看代理花了多少时间。程序持续的时间越长,费用就越合法。同时,纠纷往往与专业知识有关,仲裁员必须指定专家进行评估。雇佣这些专业人员的成本非常高。此外,当事人及其律师和仲裁员通常居住在不同的国家,他们必须在国际上旅行以处理纠纷。交通系统的成本也很高。因此,缓慢的仲裁处理会浪费时间和更高的费用。

目前,由于这些缺点,仲裁近年来从其他可能对决议产生争议的新工具(美国存托凭证)中被使用,如谈判、调解、安抚重要竞争和微型实验。这些美国存托凭证机制一直被作为仲裁的其他可能手段或补贴提出,并完全取代了它。因此,仲裁机构必须利用新的数据传输技术的好处来减少不便和降低成本。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的发展也使网上仲裁成为可能和必要。网上仲裁的好处显而易见。第一个是方便。互联网为各方创造了远距离沟通和交易的新机会。与此同时,物理上相距遥远的各方之间的这种通信或交易争议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增加。在线设备可以消除距离障碍。当事方及其律师和仲裁员没有必要从地球的一端跑到另一端。第二,加快速度。速度等于时间之前分开的距离。消除互联网和使用互联网之间的障碍将提高媒体解决争议的速度,并可指导争议解决程序。第三,实惠。因为职位和旅行的费用减少了,而且开始工作的时期减少了,仲裁费的意愿也减少了,所以总额减少了。

支付意愿转变为可承受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