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教育科技局内部结构

集宁区教育科技局下设八个职能机构:综合管理和指导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职业教育、民办普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推进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负责初中和小学新生的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印制发放;负责中小学教材的管理;负责教育网络的管理。

参与中小学幼儿教师队伍建设研究,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中小学幼儿教师学历认证规划、计划和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中国语言文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集宁区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法规,并组织监督实施;研究确定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领域,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制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筛选、审核、认证、签约和验收;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编制科技示范基地和科技园区的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监督和管理技术贸易机构,登记技术合同,建立技术市场,组织中介组织,开展技术贸易活动;负责科技信息和统计工作;审查科学技术研究机构的设立和调整;指导本地区的民营科技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市场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的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