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结案期限是多久?

仲裁案件的结案时限取决于案件的简单程度,具体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为60天;

2、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最长可以延期30天;

3.案情复杂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劳动仲裁裁决的基本条件包括: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人民法院的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先就该部分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