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演讲

知识产权演讲

亲爱的朋友们:

今天的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通报200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二是向我国法院通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

一、2005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

2005年,在最高法院的督促指导下,全国各级地方法院普遍加强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受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诉讼请求,努力提高案件的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依法及时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侵权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加强,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得到促进,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得到完善,全社会依法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普遍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环境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

(1)加强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

2005年,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及时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切实加强了中国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

去年,中国地方各级法院受理和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受理一审案件3567件,同比上升28.36%。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24件,上升35.40%;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117起,上升16.48%;非法经营案件1926起,上升34.40%。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3529件,同比上升28.28%。

去年,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有罪判决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数明显增加。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中,判处5336人,上升30.66%。其中定罪5319人,占99.68%;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963人,占55.53%,上升23.90%。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505件,生效判决数74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1121件,生效判决1942件;非法经营案件1903件,生效判决2653件。

(2)加强知识产权的民事司法保护。

2005年,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依法及时受理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类诉讼请求,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通过严格责令侵权人和违约方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依法对侵权人进行民事制裁、依法采取诉前禁令等措施,强化了对权利人和非违约方的司法救济,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进一步加强。

去年,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受理和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量大幅增加。* * *受理一审、二审、再审知识产权案件16583件,含不正当竞争,同比上升20.66%;审结16453件,同比上升29.60%。新受理一审案件13424件,上升26%。其中,著作权案件6096件,上升42.96%;专利案件2947件,同比增长15438+0%;商标权案件1782件,上升34.49%;不正当竞争案件1303件,下降2.10%;技术合同636件,增长0.95%;植物新品种权156件,下降10.26%;其他知识产权案件504件,同比增长365438件,增长0.59%。审结一审案件13393件,上升38.04%,结案诉讼总金额2612万元,平均654380+09.5万元。二审新收案件3114件,上升2.40%;审结3016件,上升3.04%。新收再审案件45件,审结44件。

去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和权属案件比例较高,占2005年新受理一审案件的89.02%。二是此类案件地区分布不均衡,主要集中在广东、北京、江苏、浙江、山东、上海等经济文化发达地区。2005年,这6个省市受理了全国65.38%的一审案件。第三,调解的结案率比较高。各级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中普遍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经过调解,达成或驳回一审案件7247件,占54。占一审案件总数的%。四是法院判决确定的赔偿数额增加,适用赔偿方式确定赔偿数额的案件明显增多。在一些案件中,已依法适用最高法定赔偿额,加重了知识产权侵权人的民事责任。

二、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要措施

2005年以来,最高法院和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司法职责,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全面提升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配合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重大案件督办制度。2005年5月,最高法院发出《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重点,依法坚决、及时、严厉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同时,要充分发挥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的作用,严格承担侵权人的民事责任,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行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发现涉嫌经济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涉嫌线索和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侦查。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加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审判工作的通知》,再次重申各级法院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案要案督办制度,对破获的大案要案逐一登记、跟踪、督办,使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得到应有的惩罚和制裁,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活动。

(2)加强司法解释,不断完善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根据知识产权审判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相关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全面提升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2005年6月5438+10月,最高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 * *,发布了《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进一步明确了涉及音像制品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加强了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此外,最高法院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涉及不正当竞争、侵犯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冲突、音乐电视等四个司法解释草案。,并于2005年6月上线征求公众意见。目前,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最高法院正在组织力量对相关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和梳理,并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司法解释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以便尽快颁布实施。

(三)采取法律措施,防止权利人的损失扩大。全国各级地方法院高度重视并依法适用诉前临时措施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诉讼措施,及时制止侵害,有效防止权利人损失扩大。据统计,从三大知识产权法修订到2005年6月5438+10月,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诉前禁令案件301件,审结299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决支持率达到88.06%。* * *受理诉前证据保全案件470件,审结445件。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实际裁决支持率达到95.02%;* * *受理诉前财产保全147件,审结142件。在申请人坚持申请的案件中,实际裁决支持率达到96.64%。

(四)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能,依法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行为的监督。中国地方各级法院认真履行专利、商标等授权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的司法审查职能,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05年,中国地方各级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575件,同比增长9.32%;审结576件,同比增长4.92%。其中,新收专利案件335件,下降11.14%;商标案件209件,上升48.23%;版权案件31件,同比增长287.50%。在专利和商标行政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是被告。

(五)依法认定驰名商标,加强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全国各级地方法院依法加强对驰名商标的司法保护,有效保护了中外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案件认定、被动认定和根据案件需要认定的原则,截至2005年6月5438+10月,全国各级地方法院共认定驰名商标72件。其中,2005年6月至2005年6月认定的42件中,有9件驰名商标为外国人所有。在这次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已经向记者朋友们提供了72个驰名商标的案例。

(六)及时调整上诉法院,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护知识产权。为依法及时受理权利人的诉讼请求,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效率,最高法院从去年开始指定福建泉州、浙江金华、江苏南通、湖南株洲四个中级法院作为专利纠纷一审法院。甘肃省酒泉、武威、张掖三个中级法院被指定为植物新品种纠纷一审法院。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2个中级法院、37个中级法院和43个中级法院管辖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一审案件。最高法院还批准一些大城市的基层法院受理除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外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一审案件。截至2005年底,全国已有15个基层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最高法院对受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院做出的这些调整,优化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资源配置,对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

(七)加强专业培训,努力提高整体业务水平。2005年,最高法院在国家法官学院举办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培训班,* * * 250名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地方法院法官接受了培训;许多高级法院也举办了类似的培训班或研讨会,到目前为止,全国的知识产权法官普遍接受了轮训。通过培训,我国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知识水平显著提高。2006年,最高法院将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今年3月21日,最高法院刑二庭将在厦门举办中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研讨会暨高层论坛。这些培训和研讨会对于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专业素质,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根本途径在于改革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体系和工作机制。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执法体系的问题。最高法院也正在进行“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专题调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庭审、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简化救济程序、确保执法统一为目标,提出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组织基础、理顺程序运行机制的科学对策,并将努力推动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实施。

(9)积极采取各种可行措施,进一步提高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近日,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做好知识产权网上裁判文书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有条件的高院逐步实现辖区内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进一步增加我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透明度;同时也向社会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今天,我在这里向各位记者宣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院网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专栏今天正式开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访问。去年,最高法院公布了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并将于近期再公布十大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向社会全面反映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同时,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引导舆论,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社会环境。最高法院还决定,最高法院民事三庭和有关地方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法庭可以同时使用“知识产权法庭”的称谓。

我也想借此机会通知大家一个重要的消息。最高法院和地方高院将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发布最高法院工作的重大部署,回答一些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进一步体现我国的司法透明。

各位记者朋友,中国法院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义务,全面提升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促进中国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统一、开放、诚信、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