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人才补贴

一.实施基础

关于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东卫发[2065 438]21号)和《关于进一步集聚如东县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郑东发[2020]12号)。

二、享受对象

1.我县所属企业引进或来我县自主创业。国家计划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生、博士生、技师及具有职业资格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2.我县工业企业和新兴服务业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3.我县博士后研究中心和创新实践基地新引进博士(以申请人1条为准)。

以上对象需为1,2019年7月后首次在我县参加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第三,补贴标准

2019年7月至1年7月,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来我县就业或首次自主创业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可申请三年每月补贴1000-300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年内每月给予2000-3000元补贴;技师、高技能人才三年内每月给予1000-2000元补贴。博士后在站期间每月额外获得2000元补贴。

四、申请材料

1、《企业引进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引进人才奖励和补贴清单》(此表由乡镇填写,一式两份);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引进人才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及其他各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进站医生需要提供进站协议或相关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如东县人力资源集聚等相关政策奖励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动词 (verb的缩写)申请程序

1.每半年组织一次申请,企业对引进人才进行集中网上申请(见网站申请通知)。

2.初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区、街道)进行初审;

3.复审:初审通过后,由县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根据条件进行复审;

4.提交材料:镇(区、街道)将审核通过的人员申请表、相关附件、人员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发送至县人才服务中心60号窗口;

5.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6.补贴发放:各镇(区、街道)根据审批结果,将县下拨的资金连同各自负担分配到个人。

不及物动词验收地址

如东县城中街道泰山路16号县人才服务中心。

七。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513-84197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