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什么要宣布他写了36年的《童话之王》停刊?

郑宣布停刊的主要原因是《童话大王》、《皮皮鲁》等多个童话人物为注册商标,在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部分商家侵权,未作任何改动和道歉。郑发现侵权后,进行了投诉,但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的效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利,他关闭了《童话大王》的出版,以唤起公众对商标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和重视。但是这样会有什么效果吗?如果仍然没有回应,他可能会停止出版他所有的书。

据我所知,有皮皮鲁、童话大王、舒克三个恶意注册商标。更令人气愤的是,某食品公司销售皮皮鲁牌猪皮,未经许可悬挂皮皮鲁蛋糕店招牌等侵权案件较多。我就想问一下,如果郑不出来维权,自己辛辛苦苦36年的书就在社会上随意出售,这是对作家的不尊重,虽然他有。

写书是郑的快乐。他希望通过书带给更多的孩子快乐,但如果他的孩子失去了快乐,他也会放弃自己的快乐。他经常凌晨三四点起床写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热爱写作。但是现在他的新作还没有出版,童话之王也停止出版了。可想而知,他的经济效益肯定会下降。而且遇到有人侵权,他会立即举报,及时维权,包括自己的律师,可能一时半会得不到回应,但一定会坚持下去。他到现在都没有后悔过自己的决定,他希望通过自己的维权获得更多正能量的回应。他认为他所做的事情是有意义和值得的。这个过程虽然漫长,但未来可期。

作为一个书迷,我支持郑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