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

众所周知,企业所得税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在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过程中,只要符合相关要求,都可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税前扣除项目?

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

(1)一般扣除

1,成本费用。

(1)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允许扣除。

(2)社会保险费税前扣除。

(3)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

(四)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65,438+05%的,予以扣除;超出部分应允许结转并在未来纳税年度扣除。

(六)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七)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其总机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出具的费用范围、定额、分配依据、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的,可以扣除。

(八)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税收。

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以外可以扣除的所有税金及附加。

3.损失。

4.其他费用。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合理借款费用,允许扣除。

(二)允许扣除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3)环境保护、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允许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发生变化的,不得扣除。

(4)允许扣除企业发生的合理劳动保护费用。

(五)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和佣金支出,未超过规定计算限额的,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2)专项扣除

1,公益捐赠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用,按照租赁期限统一扣除;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对于构成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应当按照规定分期扣除。

3.除已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有关的损失外,允许扣除企业在货币交易中发生的汇兑损失,以及在纳税年度末按照期末人民币即期汇率将其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折算为人民币时发生的汇兑损失。

(3)禁止扣除项目。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2.公司所得税。

3.征收滞纳金。

4.罚款、罚金和没收财产的损失。

5.国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储备支出。

8.其他与收入无关的费用。

1.实行核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企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除不得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类别外,实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账册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绝提供纳税信息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难以查账;

5、纳税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

二、所得税的应税所得率如何确定?

1,企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由税务机关根据企业主营业务、上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生产经营规模、盈利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在规定的行业应税所得率范围内确定。

2.企业兼营多个行业的,不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按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兼职项目所属行业的应税所得率高于主营项目所属行业的,应当在应税所得率范围内上调;兼职项目所属行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主营项目所属行业的,应当按照主营项目所属行业的应税所得率确定。主营项目应是企业所有经营项目中总收入、成本(费用)支出或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到你。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第四条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即纳税人应当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比例原则。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应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延后申报。

(3)关联性原则。即纳税人的可抵扣费用必须与应税所得在性质和来源上相关。

(4)确定性原则。即无论纳税人何时可以扣除费用,都必须确定金额。

(5)合理性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可抵扣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商业惯例和会计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