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专利侵权(纠纷)有三种救济方式:

1,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请求专利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

3、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国在建立专利制度时,考虑到当时知识产权审判相对薄弱,大量专利侵权案件难以由法院处理。再者,专利侵权需要一定的技术背景,由专利管理机关来处理比较合适;行政处理可以快速解决一些简单的专利侵权案件,使当事人避免诉讼。因此,专利法在我国建立了专利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双轨制,即所谓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轨制”。

有权处理专利纠纷的行政机关是省、市政府设立的专利管理部门。

受理第一审专利纠纷的人民法院只能是省会所在地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但是现在一些地级市已经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来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