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网络的理论应用
生活相关:与人们日常生活相关但价值不大的领域,通过积分或小奖品鼓励。
线上工作: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操作,完成翻译、设计、编程、咨询等高难度、高价值的任务和工作。
威客营销:让用户在知识、互动、兴趣、回报中了解企业的产品,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企业的产品和理念。
(威客)技术转移:将各领域的专家、高级专业人士与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难题对接。
根据用户的交易意愿和知识水平,智慧的价值含量可以对威客模式的上述四个领域进行排列组合,其中生活相关领域的交易意愿和价值含量最低,技术转移领域的交易意愿和价值含量最高。从实践的角度来看,不同的威客模式应用领域有不同的特点,所以威客模式网站不能采用统一的商业运营体系,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自2005年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首次提出威客模式以来,国内已有200多家网站认同威客模式提出的理念,涵盖法律、管理咨询、农业、教育、程序与平面设计、科研、体育、医疗、招聘等多个领域。注册用户超过500万(统计前10名注册用户),付费问题超过20万(统计100个认同威客模式的网站)。交易金额超过10万元(根据交易金额最大的五家网站统计)。国内比较有影响力的认同威客模式的网站。
威客模式的出现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中国中央电视台、中国日报、人民日报、国际文传电讯社、德国《明星周刊》等数百家国内外媒体报道了威客模式。2007年,威客的概念进入中国高考试题,于是数百万考生了解了威客模式。2007年8月,中国教育部将威客列入2007年中国171新词语。
2007年,首届威客大会于6月5438+065438+10月18在中国北京召开,由中国科学院虚拟经济与数据科学研究中心主办。来自互联网、威客模式网站、新闻媒体等领域的300多位专业人士参加了会议。许多互联网专家和网站负责人从理论和实践的不同角度对威客模式进行了探讨。此外,2006年至2007年,赛迪顾问有限公司、中国电信研究院等单位也多次召开会议和沙龙,对威客模式进行探讨和研究。
2010 165438+10月18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重庆市政府主办的首届全球威客大会暨威客网站CEO高峰论坛在重庆举行。来自全球100家威客(外包)网站的CEO和来自中国的优秀威客代表参加了会议。会上发布的《2010年中国威客行业白皮书》报告称,全国共有100多家威客网站,注册会员超过2000万,累计交易总金额超过3亿元。
2013年4月2日,作为中国中西部地区首只国资背景的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华银基金对一品威客进行1000万元战略投资。双方深信,以创意服务为主要内容的非实物产品交易领域具有广阔的行业前景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一品威客的创新商业模式和一系列中国式本土创新实践,赢得了市场和用户的认可,奠定了良好的口碑;华本基金将通过注入加速发展所需资金,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提升网站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力争在3-5年内将一品威客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覆盖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创意服务类目“淘宝”。威客之父刘峰认为,一品威客获得数千万风险投资,是对一品威客三年来辛勤工作的认可,也是对威客行业未来的鼓励。1可以解决搜索引擎无法给出有创意答案的问题。
人脑是一个比任何超级计算机强大数千倍的装置。
2.宣告互联网知识价值时代的到来。
在威客模式产生之前,互联网只是简单的让用户* * *享受知识和信息,无论是博客还是wiki(威客)的设计还是让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智力成果,运行这些模式的网站获得了沉淀的知识价值。
3.威客模式体现了一种灵活的工作方式。
威客模式打破了地域、时间、工作模式的限制,通过互联网把世界各地的劳动者放在同一个工作平台上。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环境,带给他们更多自由的工作时间、创造力和想法。利用威客模式平台,来自世界各地的威客可以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问题解决方案。
4.提高用户使用互联网的积极性。
那么他们会有更高的热情去参与问题的回答。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网民也会主动将自己的个人知识和经验形成文章,发布在网上,让他人付费。1,智力成果的代价。
从互联网的现状来看,虽然用户问了很多问题,但并不愿意为这些问题的答案支付现金。那些愿意支付一个以上货币单位的用户只占总数的一小部分。根据二八原则,只有20%的提问者愿意为答案支付一个以上的货币单位。而且80%以上的问题还是需要用互联网原有的方式操作。
2.智力成果的分类。
因为人类社会涉及的领域很广,很难详细分类。同时,如果分类太细,网民会觉得很不方便。如果分类过于粗糙,用户将无法轻松定位自己熟悉的领域。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建立智力成果和各种问题信息的索引来解决。
3.智力产品的展示和试用。
智力产品和实物产品在形式上有很大的区别。实物产品可以被买家买走,但智力产品一旦被用户观看,就失去了价值。如果不允许用户观看,用户会因为害怕欺诈而不敢购买内容。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建立用户信用体系来解决。
4.知识产品的知识产权。
智力产品的知识产权在第一次交易前属于创造者,智力产品具有重复消费的特点。当其他用户在第一次交易后购买并使用该知识产品时,此时就存在该知识产品的产权问题。这就要求威客模式网站制定相关的约定制度,以确认知识产品的所有权和收益权。
5.威客模式作弊。
威客模式的作弊方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提问者提问后,用另一个身份登录,根据回答者的回答伪造新的答案,然后提问者选择自己的答案进行交易。第二种是提问者提出一个吸引人眼球的问题,自己编一个低质量的答案。对于大量的需求者要付费反复检查,这个问题也需要通过建立用户的信用体系来解决。从学术流派来看,知识管理领域的学术流派和主要观点如下:技术学派认为“知识管理就是对信息的管理”,技术学派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知识管理系统(Wiseman,1988)(Honeycutt,2000);行为主义学派认为“知识管理是对人的管理”,关注人的技能、行为和思维模式(王中拓,2004),关注隐性知识管理(知识社区、复杂网络等)。诺娜卡(2000年)、卡尔·姆维格(2003年)、罗伯特·格兰特(2003年);迈克尔·厄尔(2002),泽莱尼,M. (2002),顾,唐锡进(2005));综合派认为“知识管理不仅要管理信息和人,还要连接信息和人进行管理。”根据过程学派的研究,知识只能在流动的过程中增加,知识管理实际上就是对知识流动的管理(Davenport and Prusak,1998)。知识产权学派将知识视为经济资源的产物,知识产权是知识产权学派的核心概念(Stewart,1997)。战略学派认为知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由于知识与战略之间的天然联系,“知识管理已经成为提升组织竞争优势的最后一种战略”(De Tienne and Jackson,2001)。
知识管理
威客模式涉及知识管理的主要流派,特别是综合派、行为派、技术派、过程派和知识资产派。
首先,在威客模式下,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网络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学术研究成果作为无形的知识资本出售,通过威客网站将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成果转化为个人财富,同时可以通过网络寻求知识获取的帮助。通过威客模式网站,实现知识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高效、低成本的知识供需匹配。实现技术与人的有机结合。这与知识管理的行为学派和技术学派的观点有相通之处。
其次,威客模式认为互联网不仅仅是机器的联网,更是人的联网。充分调动人们参与解决互联网中各种问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威客模式的一大特色。这与知识管理综合学院“连接信息和人进行管理”的思想是一致的。
最后,威客模式利用互联网降低知识资本生产的地域成本、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通过交易加速知识的流动,实现知识的获取、存储、传递和利用。增加个人知识的价值和全社会的知识财富。这与过程学派和知识资产学派的主要观点有关。(1)可以解决搜索引擎无法给出有创意答案的问题。
人脑是一个比任何超级计算机强大数千倍的装置。互联网的出现,本质上是人脑在实现网络化和创造性解决问题方面的优势。互联网的出现,指的是这种优势的数倍扩大。在威客模式出现之前,互联网只是让用户* * *享受知识和信息。无论是博客还是维基的设计,它仍然允许互联网用户免费提供智力成果并运行这些模型。这是他们梦想上市的核心秘密。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激励制度,当用户发现这个秘密的时候,他们的危机就来了。威客模式提出了知识必须体现价值的观点,不仅仅是货币价值,还有自豪感和成就感,但最重要的激励机制是货币价值。只有通过货币,人类有价值的隐性知识才能得到表达,互联网上无意义的信息才能大大减少。
(2)威客模式可以体现一种灵活的就业模式。
它打破了地域、时间、工作方式的限制,通过互联网把世界各地的劳动者放在同一个平台上。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互联网环境,带来更多自由的工作时间、创造力和想法。可以利用数千万威客模式的知识、智慧、技能和经验,为企业提供低成本、高质量的服务。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悬赏广播和威客地图网两种形式实现。
(3)丰富互联网服务种类。
网络互动问答网站、新闻网站、实体电子商务网站、博客网站将为不同领域的网民提供服务,满足他们的各种需求。威客模式需要新闻网站推广。个人知识库的建立需要依靠博客的技术形式作为基础。威客模式网站和传统实体电商网站相辅相成。传统的实物电商网站主要以互联网网站、支付系统和线下物流系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物交易。威客模式主要处理智力成果的网上交易,是互联网网站和支付系统的结合,因为文字、图像、视频等智力成果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传输。威客模式的运营成本会比传统实体电商网站低很多。
(4)提高用户使用互联网的积极性。
威客模式鼓励用户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作品。因为网民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和智慧,通过威客模式网站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那么他们就会有更高的热情,花费自己的时间和成本去参与问题的解决。同时,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网民还会主动形成关于自己个人知识和经历的文章,发表在自己的个人知识库中,供他人付费使用。
(五)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
互联网的知识产权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互联网本身的结构性问题造成的。在新闻网站、传统实体电商网站、BBS网站,网民无法管理自己的信息。他们的智力劳动一旦发布到互联网上,就失去了控制,他们的作品通过复制、剪切、超链接等方式被其他网站和用户传播到整个互联网。博客网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互联网用户对自己作品的控制,人们可以通过搜索引擎在用户的个人博客中找到一部作品的原始出处。但是,个人的智力作品在博客网站中仍然是完全开放的,作者不能对自己的智力成果进行定价。其他网站和个人仍然可以通过复制、剪切和超链接的方式引用博客网站中的作品。其中提到威客模式的成熟形式是打赏系统、博客系统、自助定价系统、交易系统的组合,所以那些作者认为价值可观的作品都可以自主定价。其他网站和个人必须付费才能查看这些定价作品的内容。当搜索引擎或其他互联网网站通过超链接将用户引导到作品时,作者可以真正获得利益,而不是传统上的一无所获。对于那些将作品复制到自己的知识库中,付费查阅后再加价出售的行为,在现行法律中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实施者在实施这种行为时不得不考虑法律后果。
(6)推动实施网络实名登记制度。
威客模式网站为用户提供了一个交易智力成果的平台。为了保证平台上交易的商品质量和货款安全,实名登记制度将成为互动问答模式网站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和互联网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