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规定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最高院关于司法鉴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第三条司法鉴定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独立、公开;
(二)客观、科学、准确;
(三)文明、公正、高效。
第四条凡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或者由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统一对外委托鉴定。
第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司法鉴定工作。
法规引用
《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
《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
《 人民法院组织法 》
《 行政诉讼法 》
《 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