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包括什么?

包括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

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以及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民法也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之一。学习民法的基本原则可以提高人们的思想水平,促进社会进步。

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是我国对民事活动中的一些同性问题作出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部总则。所谓民事活动,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一定的目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行为。如买卖、运输、借贷、租赁等。进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

民用: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法行为。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意思真实;

3.它不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第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就具有法律约束力。非经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同意,行为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

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1.由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公共利益;

6.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十九条下列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变更或者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