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收到传票可以起诉民事纠纷吗?
一方起诉对方的,法院应当将传票送达对方,对方应当出庭应诉。如果对方没有收到传票,不能出庭,法院就不开庭。
民事纠纷的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客观条件:已经发生法律事实,如合同纠纷、侵权行为、债务纠纷等。;
2.主体条件:当事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程序条件:当事人必须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
民事纠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合同纠纷: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违约、解除合同、变更合同等。
2.侵权纠纷:因侵害他人权益而产生的纠纷,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名誉侵权等。;
3.继承纠纷:继承过程中产生的纠纷,如遗嘱效力、继承权归属、份额分配等;
4.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争议、工资争议等;
5.不当得利纠纷:当事人在不正当的情况下获取一定利益而引起的纠纷,如不正当竞争、不当得利等;
6.物业纠纷: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物业服务质量、物业费等;
7.知识产权纠纷: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引起的纠纷;
8.离婚纠纷:夫妻离婚过程中产生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
综上所述,民事纠纷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人身关系、合同关系引起的纠纷。其中,财产关系是指产权、债权、债务;人身关系是指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等关系;合同关系是指双方签订的合同引起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我不会交给他的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或者组织的负责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向人民法院指定代理人的,应当送交代理人签收。
送达日期为受送达人的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接收、诉讼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签收的日期。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或者其共同居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受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受送达人、见证人在诉讼文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将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处,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交货。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公告后三十日,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时,应当将理由和过程记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