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有多少名法官?

第一,最高法院有1000多名工作人员,但法官只有39%(司法改革规定的),实际上更少。这不到39%的人,扣除一堆不办案不写材料的领导,只有60%左右的法官在办案,所以办案法官人数不等于法官人数,也不等于工作人员人数。

第二,我国最高法院的案件很多。在去年对县政府的民商事和部分行政诉讼管辖权下放至基层法院之前,最高法院一年有上万起案件,其中行政诉讼、知识产权和涉外案件占大头。这类案件一审在中院,二审在高院,再审在最高法院。因为我国诉讼法对再审立案的要求极低,基本当事人稍有不服就会申请再审,二审终审形同虚设。

第三,最高法院的一些案件非常棘手。除上述案件外,最高法院还审理了许多大型民商事案件和死刑复核案件。最高法院此类案件的数量可能比不上涉外案件,但基本都是疑难复杂或者需要非常慎重处理的敏感案件。审判难度很大。

第四,除了审理案件,最高法院相当一部分法官和助理都在处理信访、上诉等非常规渠道的案件和来信。全国十几亿人口,有很多当事人走了几十年的法律程序却仍然不服。基于此,最高法院的立案庭几乎是最高法院中最大的。

第五,最高法院法官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能,就是发布司法解释,对疑难问题起草会议纪要,签发批复,撰写法律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公布案例等。这些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办案,但对于指导全国法律人从事司法工作,绝对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最高法院的工作其实很复杂,不是几个大法官坐在那里讨论判多少年那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