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如何判刑
侵犯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构成犯罪。违法所得达到三万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六条【侵犯著作权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制作、销售假冒他人署名的艺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总数在五百份以上的;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总份数在500份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
发布有偿广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费用的情形,属于该条规定的“以营利为目的”。
本条所称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是指著作权人授权的许可文件未经授权或者伪造、变造、超越授权范围的情形。
本条所称“复制和发行”包括复制和发行行为或两者。
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的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等作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制作的音像制品,应当认定为本条规定的“复制发行”。
侵权产品权利人通过广告、订阅等方式销售侵权产品。,属于本条规定的“分配”。
本条所称的“非法经营额”?是指行为人在侵犯知识产权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已经售出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已经查明的侵权产品的标价或者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实际销售价格不能确定的,应当考虑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