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婚后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首先要区分知识产权所得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财产分割,原则是平分,具体分割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离婚时没有特别约定的,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一)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和投资所得;(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 * *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对同一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第1063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夫妻一方婚前的财产;(二)一方当事人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第1065条男女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归全部或者部分所有,归部分所有。该协议应为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另一方知道该约定的,应当以夫妻的个人财产用于清偿夫妻所欠债务。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