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劳动仲裁申请多久受理?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不服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尚未仲裁或者未收到仲裁机构驳回通知书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不予受理。
2.在决定受理仲裁申请和开庭之间有两个程序:向被申请人送达申请书副本和提交被申请人答辩书,在此期间被申请人可以行使抗辩权。被申请人逾期不答辩的,也可以在仲裁开庭时口头答辩。
3.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发现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或者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1.仲裁庭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结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充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的时间自补充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增加或者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增加或者变更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仲裁申请与反请求合并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间从受理移送之日起计算;
(5)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间;
(6)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单独计算的其他情形的。
2.近年来,由于劳动仲裁案件多,仲裁员不足,往往超过审理期限。
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法院仍有可能拒绝受理案件。
通过回答关于劳动仲裁受理时限的问题,相信你在这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和新的理解。当事人要想在劳动仲裁中胜诉,还是需要积极收集关于纠纷的证据。如果不知道如何收集证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