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环的备案标准是什么?

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伪劣产品不销售,货值15万元以上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均构成犯罪。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和生态环境安全、侵犯知识产权、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1,含有病原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生动物及其肉和肉制品;

3.因疾病防治等特殊需要,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

4.婴幼儿食品生长发育所需营养素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其他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严重食源性疾病的情形。

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1,造成轻伤及以上;

2.造成轻度或中度残疾的;

3、造成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严重功能障碍;

4、造成十人以上严重食物中毒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

5.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